天津海事法院
变卖公告
天津海事法院将于2021年7月20日10时起(延时的除外)在天津海事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22/04,户名:天津海事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点此查看竞拍网址
一、拍卖标的:“尹娜”轮挖泥船,船长:87.88米,型宽16.8米,型深5.2米,总吨1939吨,净吨581吨。建造完工时间2008年5月14日,船舶制造厂:中交一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大连船舶修造分公司,评估价为人民币1636万元。
本次变卖预缴款:818万元(含保证金:100万元),增价幅度2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是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天津海事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天津海事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
1、该拍卖标的仅为船舶,涉及相关证件、证书,由买受人自行查询,过户事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自行承担过户风险。
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案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查看标的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的实物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3、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拍卖标的物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其他相关条件:
1、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所有权移交证明自行到登记部门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2、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船检登记入籍等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并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相关手续的后果自负。
3、买受人须自行办理船舶过户过程中合计的保险及年审等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含补交的费用)。
4、拍卖标的物提取方式为自行提取,买受人应在法院规定期限内自行完成标的物的提取。提取过程中不得损害周围建筑及相关设施,不得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如造成损害或污染,须自行赔偿。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该船锚泊于天津港4号码头,请各位竞买人提前向本院预约看样,自行前往看样现场。
四、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买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质量瑕疵和权利瑕疵保证。船舶剩余燃油以及其他船舶备件等物料数量以船舶交接现场实际测量为准,根据相关评估价格及船舶交接时市场价格结算,由买受人在拍卖价款之外另行支付。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所有权移交证明自行到登记部门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务、海事局等机构可能发生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开始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实际所有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应在竞买前向本院申报相关权利,本院将依法审查,逾期未申报的视为放弃相关权利;上述人员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变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变卖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已通知。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开始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竞买;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的,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于成交之日起7日内缴纳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津海事法院,开户银行:天津农商银行塘沽支行,账号:9290101000010000139564),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天津海事法院(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75号)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签订确认书后于约定时间领取执行裁定书,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竞买成功后又反悔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本院将依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二、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竞买人在变卖出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次司法变卖依据(2021)津72执69号执行裁定书。
看样电话:022-62051176(胡法官)
咨询电话:022-62051176(胡法官);022-62051295(张助理)
监督电话:022—62051102
联系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75号。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拍卖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查询。
天津海事法院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