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000吨散货船“ZHONGYU 89”特别规定
一、本特别规定作为《竞拍规则》的补充,与《竞拍规则》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竞拍标的:
“ZHONGYU 89”散货船;船籍港:PANAMA;船级:BV;总长:189.98m;型宽:32.26m;型深:18.00m;总吨:32390;净吨:18118;参考载重吨:55000t;主机型号:MAN B&W 6S50MC-C (STX-MAN)型柴油机共1台,总额定功率:9480kW;建造完工时间:2010年07月31日;建造地:江苏勤丰船业有限公司;上一次坞检:2020年7月30日;下一次坞检:2023年7月30日(备注:该船为在航船)
以上数据为船舶证书所载数据,仅供参考,竞拍标的以看样时的现状为准,如实际情况与上述数据有出入,不影响本次竞拍成交和竞拍成交价;竞拍成交后,本公司和委托人不承担竞拍标的任何瑕疵责任和质量问题。
三、竞拍报名:
竞买人在报名时应交纳竞买保证金,同时提供委托人或竞拍人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竞拍成交:
1、竞拍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当天以电邮或者传真形式对竞拍成交信息进行确认,并在竞拍后的2个工作日内与本公司签订正式《竞拍成交确认书》。
2、未成交者的竞拍保证金在竞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退回,竞拍保证金不计息。
五、标的的过户(注销)和移交:
1、买受人必须在2021年02月19日下午16时之前支付20%竞拍成交款和全部竞拍佣金,并在交接前1个工作日付清剩余船款(买受人的竞拍保证金可以在最后一次付款时冲抵成交款),逾期按违约论处。
2、原船舶所有人在签署船舶交接确认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办理该船相关的船舶所有权注销手续,因此在未获得该船的船舶注销证书之前买受人不得将该船开动或移至其他海域(天气等不可抗力除外)。
最早船舶交接日:2021年02月26日;
最晚船舶交接日:2021年03月26日。
若委托人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确需延期交船,将与买受人友好协商并约定新的船舶交接日期。
委托人承诺该船在交接时所有配员均为中国籍船员且身体健康状况良好。
3、标的移交地点:国内沿海港口,委托人将根据航次计划就近选择,并提前10个工作日通知买受人具体的船舶交接时间及地点。标的船舶按照看样时的现状进行交接。若买受人未进行看样,视同看样。
4、船舶成交后,委托人作为卖方,将向买受人提供下述文件:
(1) 《卖契》(Bills of Sale in British Form 10 a),原件二份,并由香港当地合法的公证处进行公证;
(2) 卖方公司关于该轮同意出售的《董事会决议书》,原件一份,并由香港当地合法的公证处进行公证;
(3) 卖方公司若委派代表签署合同、卖据、交接确认书等相关文件的,应当提供正式的《委托授权书》,原件一份,并由香港当地合法的公证处进行公证;
(4) 卖方公司文件,包括:公司章程及附则,以及其他任何修改或调整内容;
(5) 《公司存续证明》,由公司注册所在地香港当局出具,且不得早于实际交船的10个工作日;
(6) 《董事在职证明》,由公司出具,且不得早于实际交船的10个工作日;
(7) 由挂旗国巴拿马当局出具的针对该船的《所有权及无产权负担证明书》原件,在正式交船当天出具,且登记日期为交船前两个工作日。如果原件在交船当天无法提供,则需在交船时先提供扫描件/复印件,原件在交船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提交给买方;
(8) 卖方应根据国际海事条例向买方出具针对该船的《无债务声明》承诺书;
(9) 由船旗国(巴拿马)当局出具针对该船的《允许注销及出售证明》原件,且应当在正式交船前的6个工作日内出具;
(10) 该船当前的船级社(BV)出具针对该船的《船级维持证明》,且应当在正式交船前的5个工作日内出具;
(11) 在买卖双方签署《船舶交接确认书》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向买方提交《船舶注销证明》(由巴拿马当局出具);
(12) 其他买方在办理所有权/国籍注册过程中被挂旗国所要求提供的文件,卖方将积极配合提供。
5、船舶成交后,买受人应向委托人提交下述文件:
(1) 买方公司的《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复印件。如果不是英文的,需提供翻译公司出具的英文翻译件;
(2) 买方公司就购买该船出具的《董事会决议书》,证明此次船舶的购置以及所有文件的执行,并由买方当地合法的公证处进行公证。如果不是英文的,需提供翻译公司出具的英文翻译件;
(3) 买方公司若委派代表签署买卖合同、交接确认书等相关文件的,应当提供正式的《委托授权书》,并由买方当地合法的公证处进行公证。如果不是英文的,需提供翻译公司出具的英文翻译件;
6、该船的买卖合同,将在挪威船舶经纪人协会的《船舶买卖合同备忘录2012版》基础上进行商议、修订和签订。
六、相关费用:
1、竞拍佣金:竞拍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向本公司支付竞拍成交价1%的竞拍佣金。
2、本次竞拍,委托人提供船价的商业形式发票。船舶移交后产生的所有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船舶交接时,买卖双方对船上剩油进行现场测量,油价参考实船交接前两个工作日的上海普氏能源挂牌价作为依据进行结算,交接当天买受人需一次性将剩油款付清,并汇入委托人指定账号,委托人提供剩油款的商业形式发票。
4、以船舶交接时间为界,船舶交接前标的产生的一切费用及保管责任由委托人承担;船舶交接之后,标的所产生的费用及风险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的保管责任也由买受人承担。
七、违约责任:
若非委托人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竞买人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委托人和拍卖人有权扣除其保证金,用于对相关方的补偿:
1、竞买人缴纳竞拍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竞买人未参与后续竞拍的;
3、在竞拍过程中各竞买人均不应价的。
八、未尽事宜由拍卖人、委托人、买受人协商解决。
浙江船舶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舟山易舸船舶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0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