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您电脑时间与拍卖时间不一致,为避免错过合理的出价时间,请尽早出价!
船名
鲁利渔运60006
船舶类型 渔船
委托机构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总吨 131
参考价格(万元) 73.5 拍卖状态 一拍
拍卖日期
2020-11-02
拍卖公告
拍卖须知
补充说明
技术报告
相关信息
拍卖公告

竞买公告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1月2日10时至2020年11月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点击查看拍卖网址

一.拍卖标的:拍卖对象为“鲁利渔运60006”为钢质收鲜船,2018年由青岛宝航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制造,详见鉴定报告附件。

评估价:1050000元,起拍价:735000元,保证金:735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备注:标的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请竞买人按照法院拍卖规定现场查看标的。

二、咨询、展示标的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0月30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查看标的。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查看标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其他相关条件

1.买受人须承诺,凭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自行办理标的转让登记手续。标的可否过户,请竞买人自行向落户地相关单位咨询。该标的保险情况、检验有效期等其它具体情况不详,违纪记录、罚款等其他费用不详,需竞买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罚款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买受人须承诺,自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标的过户手续,自行承担标的在运输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安全责任,并承担过户所需缴纳的各项税费。

3.买受人须承诺,自行办理过户过程中涉及的保险等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含补交的费用)。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10月30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竞买人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0年11月15日17时前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帐联用途栏注明“(2020)鲁0503执861号拍卖余款”。

户  名: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账  号:15313001040012726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东营河口支行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1836696128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18366961281

山东司辅电话:19853163363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六日

拍卖须知

竞买须知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1月2日10时至2020年11月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拍卖对象为“鲁利渔运60006”为钢质收鲜船,2018年由青岛宝航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制造,详见鉴定报告附件。

评估价:1050000元,起拍价:735000元,保证金:735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备注:标的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请竞买人按照法院拍卖规定现场查看标的。

四、其他相关条件

 1.买受人须承诺,凭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自行办理标的转让登记手续。标的可否过户,请竞买人自行向落户地相关部门咨询。

 2.买受人须承诺,自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标的过户手续,自行承担标的在运输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安全责任,并承担过户所需缴纳的各项税费。

3.买受人须承诺,自行办理过户过程中涉及的保险等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含补交的费用)。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0年10月30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0年10月30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7350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若竞买人无法通过支付宝缴纳保证金需在开拍前三日联系法院通过线下途径缴纳保证金报名并到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放弃对该标的物的竞拍。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0年11月15日前缴纳拍卖余款,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2020年11月18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东营市河口区海宁路381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东营河口支行,账号:15313001040012726)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里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20)鲁0503执861号拍卖余款。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在运输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安全责任、过户所需缴纳的各项税费由买方承担,自行办理过户过程中涉及的保险等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含补交的费用)。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对此次拍卖进行暂缓、中止或撤回操作。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1836696128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18366961281

山东司辅电话:19853163363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六日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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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报告

                                               

大华公估

报 告 编 号 DHF004-20090033-A

船舶检验及价值鉴定报告

 

      方: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技术科

委 托 编 号  (2020)鲁0503技会字第051号

     对案涉“鲁利渔运60006”铁壳船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

委 托 日 期 : 2020年8月25日

检 验 日 期 : 2020年9月15日

鉴 定 日 期 : 2020年9月22日

 

 

 

 

青岛大华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2020年9月

   

青岛市山东17号      邮编 266034    电话/传真  0532-55662879/55662875

邮箱:zongheyewu@dahuagg.com             

 

    

 

船舶检验及价值鉴定报告书声明 2

船舶检验及价值鉴定报告书摘要 3

一、船舶概况 4

二、船舶证书情况 5

三、船况检验 5

l 船壳外板 5

l 主甲板及设备 5

l 艏甲板和艉甲板 5

l 渔舱 5

l 驾驶楼和生活区 6

l 机舱及机器设备 6

l 救生设备 6

l 助航设备 6

l 船况检验结论 6

四、船舶价值鉴定准则、取价依据和鉴定方法的确定 7

4.1 鉴定指导思想和鉴定准则 7

4.2 取价依据 7

4.3 鉴定方法 7

五、船舶价值鉴定 8

5.1市场折余法鉴定 8

5.2清算价值 9

六、鉴定结论 9

七、价值鉴定基准日 10

八、鉴定咨询假设 10

九、鉴定咨询报告使用限制说明及特别说明 10

 

 

 

 

 

 

 

 

 

 

 

 

 

 

 

况检验及价值鉴定报告书声明

 

我们郑重声明:

1. 我们在本报告中陈述的事实是真实的、准确的。

2. 本报告中的分析、意见和结论是我们自己公正的专业分析、意见和结论,但是受到本鉴定报告中已说明的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鉴定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鉴定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鉴定结论的影响。

3. 我们与本鉴定报告中的鉴定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也与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4. 本项鉴定是在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的工作原则,产权利益主体变动原则,持续经营、替代性、公开市场的操作原则以及行业公认的贡献性、预期性等经济原则下做出的。

5. 鉴定人员在鉴定过程中恪守职业道德和规范,并进行充分努力。鉴定结论是青岛大华保险公估有限公司独立出具的。

6. 本鉴定报告基于法院提供的鉴定委托内容及实地查勘检验做出的,受检验条件限制,我们只能做外观目视检验,不承担对鉴定对象内部结构、质量、效能进行调查的责任。

 


 

况检验及价值鉴定报告书摘要

 

 

1. 鉴定目的:对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委托的“鲁利渔运60006”船舶市场价值进行鉴定,为法院依法办理案件提供价值参考。

2. 鉴定对象和鉴定范围: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的“鲁利渔运60006”船况及市场价值。

3. 鉴定基准日:2020年9月15日

4. 鉴定方法:根据现场检验得到的委托资产的实际情况,对船舶价值采用市场折余法进行鉴定。

5. 鉴定结论:在实施了相应的资产鉴定程序和方法后,被鉴定标的“鲁利渔运60006”清算价值为CNY105万元。

6. 鉴定报告有效期:本鉴定报告有效期为六个月,自2020年9月22日起至2021年3月21日止。

 

正文

船况检验及价值鉴定报告

   对“鲁利渔运60006”船舶状况及市场价值进行鉴定

应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技术科的委托,参照国家相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署名鉴定人员按规定对委托鉴定标的“鲁利渔运60006”实施了现场检验、市场调查与询证等必要的鉴定程序,对被鉴定船舶在2020年9月15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鉴定。

现将被鉴定标的船舶实际状况检验鉴定情况及价值鉴定结果报告如下:

一、船舶概况

被鉴定标的“鲁利渔运60006”为钢质收鲜船,2018年由青岛宝航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制造,当时造了两艘姊妹船,“鲁利渔运60006”和“鲁利渔运60007”,其中“鲁利渔运60007”是首制船。

船名

鲁利渔运60006

船籍港

刁口

渔船编码

3705222018040002

船检登记号

370783A18002

船型 

渔业辅助船(收鲜船)

船舶所有人

东营市鲁鑫海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船舶识别码

412336748

船壳材质 

钢质

核定航区

近海

建造地

青岛宝航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完工日期

2018年4月

船长/型宽/型深

34/6.0/2.7米

总吨/净吨

131/42吨

主机功率

330KW

二、船舶证书情况

根据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转交的证据资料,署名鉴定人从山东渔业船舶检验局只查到“鲁利渔运60006”和“鲁利渔运60007”两船的检验证书薄,其它相关证书未查到。

“鲁利渔运60006”于2018年4月9日初次检验合格,后被法院扣押,至今未实行年检。

三、船况检验

署名鉴定人到东营港现场检验了被鉴定标的“鲁利渔运60006”,具体检验情况如下:

 

l 船壳外板

a) 检验时该船傍靠在其它船之间,外板刷蓝色油漆,水线以上部分涂层局部剥落,轻度锈蚀。

b) 船壳板重载水线与水线间涂红色防污漆,涂层状况较好,未见严重锈包及明显凹陷、损伤。

c) 船壳板水面以下状况不详,外板水线附着少量海生物。

 

l 主甲板及设备

a) 主甲板布有防滑木栅,捻缝尚好,未见开裂。

b) 舷墙及栏杆涂蓝色涂层,涂层状况尚可,局部轻度锈蚀。

c) 主甲板舱口两侧有8个木质渔箱,箱内有充氧管。

 

l 艏甲板和艉甲板 

a) 艏甲板有防滑木栅,未开裂,舷墙状况一般,轻微锈蚀。

b) 立式液压锚机/绞缆机1台,表面锈蚀,锚机型号CLJ400液压式,南通兄弟船用机械厂生产。

c) 双爪锚1口,外观状况较好,轻度锈蚀。

d) 艉甲板有防滑木栅,未捻缝,布置有2个木质渔箱,箱内有充氧管。

l 渔舱 

a) 舱盖刷蓝色油漆,可掀起式舱盖。

b) 舱内有少量木质渔筐、铁质渔盘、蟹笼等杂物。

c) 木质隔舱壁,木作成新度较新,喷塑完整。

l 驾驶楼和生活区 

a) 两层结构,白色油漆涂装。

b) 9个船员床位,船尾为厨房。

c) 驾驶楼内助航设备仅剩磁罗经1台(型号SCT-130),雷达、测深仪、定位仪遗失。

d) 生活区左右两侧各有液压绞网机1台,成色较新。

l 机舱及机器设备

a) 机舱整体状况较好,机舱内墙壁涂层完整,基本无锈蚀现象,但由于长期停航,机舱底板比较油腻,机舱底部有少量污油水。

b) 机舱主要设备外观状况较好,没有发现明显跑冒滴漏现象,设备铭牌基本清晰可见。

c) 主机1台,广西玉柴2018年制造,型号YC6T450C,标定功率330KW,6缸,缸径145mm,转速1500rpm。潍坊华东柴油机生产的副机2台,型号ZH4100CD, 33KW,转速1500rpm,直接驱动发电机和皮带传动空压机,型号ZH4100D,39KW,转速2000rpm,皮带传动空压机。发电机2台(包括轴带发电机),相同型号TFWH180L1-4,输出电压400V,电流27A,功率15KW。W3128型活塞式空压机2台,气压0.5MPa,转速900rpm。 

d) 主机齿轮箱型号HCD-400A,减速比5:1。

e) 无锅炉、空气瓶。消防泵2台,无铭牌。

f) 油柜内未见存油液位。

l 救生设备

a) 救生筏一个,内部器件丢失。

b) 现场未见救生圈。

l 助航设备

a) 航行灯和信号灯基本完好。

b) 大桅及天线基本完好。

l 船况检验结论

经现场检验,署名鉴定人对被鉴定标的船“鲁利渔运60006”的船况鉴定如下:

“鲁利渔运60006”为2018年建造,成新度较好,基本设备齐全,添置必要的助航和救生设备即可投入营运,但因未及时做年检,需要检修补做检验保持证书有效性。

、船舶价值鉴定准则、取价依据和鉴定方法的确定

4.鉴定指导思想和鉴定准则

船舶资产鉴定必须根据其船舶结构特点和实际船况以及当前船舶交易市场行情,提出鉴定标准和鉴定方法,做出一个客观的、公正的、合理的、科学的结论。

此案鉴定过程中署名鉴定人严格遵照以上指导思想来确定被鉴定船舶的市场价值,并参照如下鉴定准则公平公正地进行鉴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2016年12月1日施行

《中国资产评估准则》财政部2017年10

《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2017年10月1日起实行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2017年10月1日起实行

《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17)39号

《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46号

《最高院关于审理船舶碰撞和触碰案件财产损害赔偿的规定》1995年10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735次会议讨论通过

《农业部关于加强老旧渔业船舶管理的通知》农渔发[2007]11号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技术科委托书(2020)鲁0503技会字第051号

4.2 取价依据

船舶,作为一类比较特殊的资产,其价值鉴定要兼顾多方面影响因素,实事求是、合理地进行评定,其取价依据主要有如下方面:

《简明船舶评估手册》

《造船产品报价手册》

《船舶产品价格汇编》

《船舶价格估算资料汇编》

市场询价

4.3 鉴定方法

参考《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2017〕39号,目前船舶资产评估方法主要有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各种评估方法都有各自的使用条件和范围。在实际应用中,应该认真分析被评估资产的状况、评估目的以及自身特点等,选择适合的资产评估方法,资产评估结果才会接近实际价值。其中市场法能够客观反映船舶目前的市场情况,其鉴定的参数、指标直接从市场获得,鉴定值更能反映市场现实价格,鉴定结果易于被各方面理解和接受。

针对本案被鉴定渔船,鉴定人认为,由于沿海捕捞量持续下降,沿海渔船交易价格低迷,处于买方畸形市场,船舶贬值严重,成本法已不能真实反映船舶当前售价;被鉴定渔船刚刚启用不久即被法院查封,无法采用收益现值折现法评估其合理价值;被鉴定船舶从现有成新率估算,不属于报废船舶,不适宜参照拆船价法鉴定其价值。综合以上因素,署名鉴定人认为,本案宜对题述被鉴定船舶采用市场折余法进行评估。

、船舶价值鉴定

5.1市场折余鉴定

市场折余法是根据被鉴定船舶在目前全新状况下的市场造价(简称新造价)为基础,减去按新造价计算的折旧和损耗来计算船舶现值的。市场折余法不是简单地按船龄成本折旧,兼顾了船舶成新率、船舶功能变化和所处市场环境变化对标的船舶的影响,能够客观反映船舶目前的市场情况。其计算方法可用下述公式表示:

 P = K * (Pr– W1) – W2 – W3

 P 为船舶价值; Pr为市场新造价; K为成新率

W1为船舶的有形损耗,指船舶由于投入使用一定年限后在操作、运转及自然力的作用下而使船舶产生的实体上的损耗。可用下列公式计算:

   W1 = Pr{ Y1 / (Y1+Y2) } 其中: Y1--已经使用年限,  Y2--剩余寿命年限

W2为船舶的功能性损耗, 指新造船舶的设备在功能上差异造成的损耗。

W3为船舶的经济性损耗, 指因外部环境的变化而使船舶闲置, 运费成本增加和收益锐减造成的船舶市场的船价贬值。 

《农业部关于加强老旧渔业船舶管理通知》农渔发[2007]11号规定,“水产运销船老旧渔业船舶一般船龄为26年以上,限制使用年限为31年以上”,本案取31年计。

船舶类别

老旧渔业船舶

一般船龄

老旧渔业船舶

限制使用船龄

养殖船

20年以上

25年以上

水产品冷藏加工船

29年以上

34年以上

拖轮、驳船

29年以上

34年以上

水产运销船

26年以上

31年以上

油船

26年以上

31年以上

渔业指导船、渔业科研调查船、教学实习船、供应船、交通船

30年以上

35年以上

渔业公务船

30年以上

35年以上

 

“鲁利渔运60006”是2018年4月建造的,仅使用2.4年,船况较好,剩余使用寿命最多28.6年,成新率约0.9。

署名鉴定人咨询了石岛、潍坊等地的船厂,与被鉴定船尺度相近的收鲜船造价约160万元-180万元,视设备配置情况而有所差异。被鉴定船舶配置比较简单,取新造价CNY160万元。

新造船舶与几年前建造渔船设备功能基本相当,故W2项可忽略不计。

考虑近几年沿海渔业资源的减产、渔船闲置率高及船员人工费用的大幅度增长等因素,运营成本上升,船舶的经济性损耗(W3)按新造船价的10%计。

经计算,“鲁利渔运60006”市场现值约为CNY117万元(取整)。

5.2清算价值

针对本案被鉴定船舶将被国家没收的客观情况,署名鉴定人认为,参考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第二十条“当评估对象面临被迫出售、快速变现或者评估对象具有潜在被迫出售、快速变现等情况时,通常应当选择清算价值作为评估结论的价值类型”,宜在被鉴定船舶市场现值基础上考虑市场因素、拍卖因素及该轮实际资产特点等情况后得出的变现系数,最终鉴定出能够正确反映当前特殊情况下的船舶清算价值。

 基于现场检验发现,被鉴定船舶当前的价值应当在市场价值鉴定得到的价格基础上乘以变现系数,考虑到该船船型、船况、市场饱和度、拍卖等因素,收鲜船不同于捕捞渔船,建造简单、营运证费用低,竞争充分,营运参与门槛低,造成竞买人对法拍参与意愿不强,买方市场特点更加明显,市场变现难度稍大。建议取变现系数0.85。

“鲁利渔运60006”清算价值为CNY105万元。

六、鉴定结论

被鉴定船“鲁利渔运60006”清算价CNY105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零伍万元整。

七、价值鉴定基准日

本案选择鉴定基准日为2020年09月15日。

八、鉴定咨询假设

a) 假设国家现行的有关企业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无重大变化,没有新的不利或有利法律法规将会颁布;  

b) 假设委托方提供的鉴定申报资料和其他各项基础资料均真实可靠;  

c) 无其他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九、鉴定咨询报告使用限制说明及特别说明

a) 本次鉴定的船舶标的以委托方申报并经质证的资料为鉴定基础,鉴定人不对当事人提报的资料真伪负责;

b) 本鉴定咨询报告只能用于鉴定报告载明的鉴定目的和用途;  

c) 本鉴定咨询报告仅供委托方在合法的情形下参考使用,未征得出具鉴定咨询报告的鉴定机构同意,本鉴定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鉴定人员

乔俊山                         

 

张惠全                        

签发人  

孙典鹏                   

青岛大华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2020年09月22日

报告附件:

1.法院鉴定委托书、委托函

2.青岛大华保险公估有限公司资质证书

3. 鉴定人证书复印件

4. 船况检验照片

 

 

 

 

 

 

 

 

 

 

 

 

 

 

 

 

鲁利渔运60006

鲁利渔运60006

鲁利渔运60006

驾驶楼和渔舱盖及木箱

锚机及艏甲板

船艏及锚

艉甲板及渔箱

主甲板

住舱

副机

发电机

主机

空压机

齿轮箱

渔舱盖

渔舱内

驾驶楼

大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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