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泉州海丝船舶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闽海丝评(泉)字[2019]海法第1104号
“GEN420H012(A191480)”游艇价格
评估报告书
本评估机构接受委托,根据国家船舶价格评估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科学的原则,按照国际上公认的船舶价格评估方法,根据市场调查与价格询证,对该艇所表现的市场价格作出公允评估。现将船舶价格评估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
海口海事法院
二、评估对象
“GEN420H012(A191480)”游艇1艘。
三、评估目的
为委托方处置评估对象提供价格参考。
四、评估要求
对被执行人海南詹尼游艇有限公司名下的四艘游艇进行价格评估。
五、评估基准日
2019年10月29日。
六、评估作业日期
从2019年10月29日起至2020年3月11日止。
七、价格定义
采用评估基准日公开市场价格标准及客观合理的价格,本评估报告书中一切取价标准均以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八、船舶基本概况
船 名 |
无 |
船籍港 |
不祥 |
船架号 |
GEN420H012(A191480) |
船舶所有人 |
海南詹尼游艇有限公司 |
船舶类型 |
游艇 |
船体材料 |
纤维增强塑料 |
造船厂家 |
海南詹尼游艇有限公公司 |
建成日期 |
2017年 |
造船地址 |
临高 |
结构形式 |
纵横混合骨架式 |
营运海区 |
相当遮蔽航区营运限制 |
船舶主尺度 |
总长:12.75米,型宽:4.06米,型深:2.116米,
乘客定额:12人。 |
船舶主机 |
左机型号:不祥,额定功率:不祥,制造日期:不祥。 |
右机型号:不祥,额定功率:不祥,制造日期:不祥。 |
齿轮箱 |
型号:不祥 |
推进器 |
2个螺旋桨 |
备注 |
该艇尚未办理相关航行证书 |
九、评估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
4、中国船舶行业部门颁发行业标准、技术规范、规则等;
5、参照《玻璃钢船艇建造工艺技术》《玻璃钢制品工国家职业标准》的规定;
6、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我国批准接受的有关国际公约。
十、船舶评估的原则
1、替代原则
以相同或类似设计标准和技术参数、相似功能、相似条件、交易方式一致船舶作为母型船或市场的交易案例为替代的评估原则。
2、预期收益原则
以评估对象在正常利用条件下的未来客观有效的预期收益为依据进行评估的原则。
3、最佳使用原则
以评估对象的最佳使用条件为前提的评估原则。
4、边际效益原则
以评估对象的现状和技术条件以及其他要素不变的前提下,根据经济学中的边际效益递增递减原则。
5、供需原则
以船舶交易市场的供需关系而决定的,同时供需关系存在着市场的区域性和交易的方式等各种特性。
6、变动原则
以舶舶各种价格及影响因素相互作用形成而产生的变动。
7、贡献原则
根据经济学中的边际效益原理,衡量收益的大小,是各生产要素价格及投入和贡献大小而决定的。
8、级差原则
根据船舶入级、建造规范标准、作业航区、安全体系、经营航线、设备配置、配员等各种因素的差异,都会直接影响了舶舶建造价格和市场交易价格。
9、时点原则
随着交易时间和市场因素的改变,船舶作为一种特殊性的商品,其价格也会产生不断变化。因此,本评估报告书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其评估结论一般使用期限为壹年。
十一、船舶评估方法
1、目前国内外行业公认的船舶评估方法:一般有成本法、市场比较法、收益法等方法。以及按照本评估机构起草制定《船舶评估方法及新技术应用》等研究成果,该课题已通过行业专家评审鉴定,并在国家级CN杂志上发表。
2、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和特点,评估人员已充分考虑较为全面的掌握了船舶成本构成,故采用成本法进行价格评估。
十二、评估过程
本评估机构接受委托后,立即成立船舶价格评估专家小组。根据船舶价格评估工作的需要,向委托方提供评估辅导,收集有关船舶价格评估所需的文件资料,根据特定的目的、原则和有关规定,采用科学的船舶评估方法。
在委托方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到海南詹尼游艇有限公司厂内,对该艇进行了调查取证、拍照、核实等评估工作。以及进行了一系列广泛的市场调查,并结合船舶交易行情进行了调查询证,实施了评估人员认为必要的评估程序和过程。
(一)前期准备工作阶段
本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接受业务委托、了解情况后,根据船舶评估工作的需要,向船舶所有权人了解有关船舶的营运状况和经营特点,提供评估咨询辅导,制定了祥尽的船舶评估计划方案。
(二)现场核查阶段
根据《资产评估法》的有关规定,对评估范围内的船舶进行核实和产权了解,具体步骤如下:
1、核查船舶主要特征资料和有效证书;
2、目视检验船舶及属具设备、技术现状等;
3、根据现场进行察看、记录;并与管理使用人员进行交谈,了解船舶的使用、管理状况;
4、核对图纸和相关船舶技术文件。
(三)评估编写阶段
1、根据船舶的实际状况和特点,选择和制订委估船舶的具体评估方法;
2、开展市场调研、询价工作,鉴别、分析和运用所收集的评估资料和数据;
3、选用船舶评估方法和技术路线等;
4、确定船舶评估的影响因素权重;
5、进行估算得出委估船舶的初步评估结果,确认评估工作中没有发生重评和漏评的情况,对船舶评估结果进行调整、修改和完善。
(四)提交报告阶段
根据评估工作情况,由评估人员起草船舶评估报告书,经审核签发后,向委托方提交正式船舶评估报告书。
十三、船舶勘验状况
本次现场勘验,主要依据委托方提供的船舶技术资料进行实船核对,并对船舶及设备的配备情况进行一般了解。
经查询,该艇生产期日为2017年,主机是沃尔沃品牌。游艇外观基本正常,船体结构、外板及甲板、舱室围壁等外观,均未发现明显的损坏、缺陷以及未检见有任何发生碰撞迹象,船体两边印有明显标识(GENESIS420),船体上灰尘较多,防撞边少量发霉变色,船底及螺旋浆外观尚可。船上家具沙龙,外观欠佳,发现有明显大量发霉、变色,救生筏1台。驾驶台通导航行设备基本齐全,受条件限制无法启动检验。舱内物品杂乱,厨房设备1套,电视机1台,全船的控制开关1套,沙发1套靠垫被拆卸且发霉,床垫被拆卸,所有设施较多灰尘。由于条件限制机舱无法进入,舱室主机、各机电设备配备,管路及电缆情况无法进一步检验,整船机械设备日常清洁保养较差,围壁、花铁板及设备外表欠佳。
十四、船舶影响因素修正方法
采用特尔菲测定法进行评定,并以此项新技术来确定影响评估的各种不确定因素因子等权重,是目前较为科学的、可行的评估技术之一。特尔菲测定法是一种客观综合多数专家经验与主观判断的技巧,对大量非技术无法定量分析的因素进行合理的评定,该项技术应用在评估领域是一项关健性技术的突破和创新。应用特尔菲测定法确定影响因素因子权重的程序如下:
(1)确定因素(主要因素有:宏观经济因素、行业因素、区域因素、个别因素、市场因素等);
(2)选择专家(主要选择较为熟悉船舶的行业各种技术、管理、经济以及决策型的专家学者组成);
(3)设计评估意见测定表;
(4)专家征询和讨论信息反馈;
(5)影响权重系数结果的处理。
综上,根据船舶交易的实际情况,采用科学的船舶影响因素修正方法进行合理评价如下:
(一)豪华游艇是消费者身份、地位的一种体现,以及游艇所用材料、设备、配件等质地高,手工制作用工量大,工艺性强,复杂度大等特点,使其造价昂贵,成为高附加值、高利润的产品,而且停泊和维护费用较高。在理性的公开市场上,游艇的出售需求面狭窄,主要目标客户较少,可能会比较难找到合适的购买者。
(二)按照传统的玻璃钢船报废处置方案有掩埋和焚烧等方式,然而,掩埋会占有大量土地及污染地下水,焚烧又会产生大量有毒的有害气体进行污染环境,最终结果都会给人类健康带来了严重的影响。由于玻璃钢是增强塑料化学制品组成,它的化学结构相对稳定,由于目前不具备更加有效的生物降解处置方案,且存在很强的环境影响滞留性。因此,游艇本身无论以任何形态存在空间都可能成为新的环境污染源。
(三)按照国外对报废玻璃钢的处置方案有作为水泥的充填物和炼铁高炉的还原剂等物理回收方式。若采用物理回收方式,最不可或缺主要的环节是将其破碎和粉碎技术,然后再另作处理。但对玻璃钢粉碎时需要按照具体的玻璃钢残料构件进行设计制作专门的粉碎机,限于目前国内玻璃钢粉碎技术发展的滞后,这样处理方案也会产生大量的后续处置相关费用,按照经济学的原则上这是不经济、不合理的,也不便于实际的操作。
(四)参照国内对报废拆解的游艇采取拆除游艇上层建筑、主机及有关设施,然后将游艇船体投放在指定海域作为人工渔礁。该处置方案是较为可行的,但应取得有权审批部门的批准。
十五、采用成本法
重置成本法即在现实条件下,依据船舶在全新状态下的一次性重置购建,所需重置的一切费用,减去船舶自投入营运生产以来的有形损耗及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等因素构成的价格,或者使用的实际年限即成新率,来求取船舶现值的一种评估方法。
即:船舶评估现值=船舶重置价格×综合成新率×修正系数;
根据船舶的特征演化及规范重置成本法的使用基本公式为:
W=(W1-H)×Y×∑j+H
W----------------船舶现值;
W1---------------船舶重置价格或称母型船成本;
H----------------船舶残值;
Y----------------成新率;
∑j--------------影响因素系数权重之和增贬值率修正;
1、确定船舶重置价格成本的方法
2、成新率即(折旧率)基本公式
Y=Q/Q1×100%
Y--------------成新率;
Q--------------尚可使用年限;
Q1-------------法定使用年限;
(一)根据船舶生产企业的报价,并结合当前市场行情统计分析,通过对同类船舶市场交易的最大化值进行比较。因此,我们认为该艇成本价格为370万元/艘,比较符合当前市场行情。
(二)成新率(折旧率)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09年第14号《关于修改〈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的决定》表1《海船船龄标准》一类船舶的老旧船龄为10年以上,强制报废船龄为25年以上;年限成新率计算选取方法有两种:方法(一)直线折旧法年限=(25年×12-24)÷25年=92%;方法(二)加速折旧法年限=(10年×12-24)÷10年=80%;因此,确定游艇年限成新率为86%。
综合成新率评定确定表
序号 |
部 分
名 称 |
经修正后该部份占全船成本权重系数取整% |
使用实际年限该部分成新率
(1)% |
技术鉴定成新率(2)% |
修正调整加权平均综合成新率%(1)×(2) |
1 |
船 体 |
42% |
86% |
80% |
68.8% |
2 |
舾 装 |
18% |
86% |
80% |
68.8% |
3 |
轮机设备 |
32% |
86% |
80% |
68.8% |
4 |
电气助航 |
8% |
86% |
80% |
68.8% |
5 |
综合系数 |
100% |
86% |
80% |
取值系数69% |
(三)游艇残值计算
根据中国拆船协会计算或者轻吨公式进行。经统计分析,游艇残值一般占整船成本权重系数为5%。
游艇残值=370万元×5%=18.5万元,取整19万元。
(四)游艇影响因素修正
经本次专家组会议合理评定后,对游艇各种不确定影响因素进行修正计算,确定其船舶影响修正系数为90%。
(五)游艇维修费用
根据游艇评估技术状况,在投入运营前,需对船舶进行全面保养维修及办证方可航行,故予以提取船舶维修费用为5%。
(六)游艇评估现值=游艇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影响修正系数;
W =〔(370万元-19万元)×69%×90%+19万元〕×(1-5%);
=225.12万元,取整225万元。
(七)船舶快速变现
受当前我国经济形势的影响下,加上该艇属于强制处置对象,在船舶交易市场上很难找到合适的购买者,船舶购买目标客户和需求面较少。根据快速变现的原则,故予以提取船舶折扣率为10%。因此,依据船舶评估的特征演化及规范具体公式计算为:
游艇交易价格=船舶评估现值×(1-折扣率);
=225万元×(1-10%);
=202.5万元,取整203万元。
十六、评估结论
经评估,“GEN420H012(A191480)”游艇在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市场交易价格为RMB203万元(人民币大写:贰佰零叁万元整)。
十七、特别事项说明
1、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应客观、真实、合法、有效,本评估结论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这些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及来源合法性。同时也不应视为本公司和评估人员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提供保证。
2、本评估报告所提示的评估结论系根据本报告所阐明的原则、依据、前提、方法和程序,对所评估船舶在评估基准日之现有用途、状况和经济环境保持不变的前提下,所提出的公允估值意见,当前述原则和前提等发生变化时,评估结论一般会失效。
3、本报告中评估价格是假设评估对象不存在他项权利的条件下得出评估基准日时公开的市场价格,随着时间及市场行情的变化,其评估值可能需作相应的调整。
4、根据国家及政府颁布的相关文件,以及本公司所掌握的资料和委托方所提供的相关资料,按照评估目的,遵循中立原则,出具本报告,评估人员与本报告中的委托对象及相关当事人没有任何利害关系,也不存在任何偏见。
5、本报告含有若干附件,附件为构成本报告之重要组成部分,本报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对于其他可能影响评估结论的瑕疵事项,委托方在进行委托评估时未作特别说明,而本公司和评估人员根据其执业经验一般不能知道的情况下,以及委托对象实际权利状况与委托方所提供的材料不一致或存在任何法律上的争议或潜在争议,本公司和评估人员不承担责任。
7、本报告中所述是评估人员对委托事项进行公正、专业、科学的发表意见,但受到本报告书中已披露特别说明的限制和影响。评估人员在执业过程中恪守职业道德和规范,并进行了充分努力。
8、结合本船舶评估目的和条件分析,评估中对委估船舶采用的持续使用假设的个体存续状态应符合在用续用方式,评估中没有考虑委估船舶在本评估目的实现后无法满足持续使用假设而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十八、评估基准日期后的调整事项
1、在评估基准日后有效期以内,船舶设备数量发生的变化,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船舶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若船舶价格标准发生变化、并对船舶评估价格已产生了明显影响时或进行诉讼及拍卖程序,委托方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价格。
2、由于评估基准日后船舶设备数量、价格标准的变化或进行诉讼及拍卖程序,委托方在船舶实际作价时应给予充分考虑,并进行相应调整。
十九、评估报告法律效力
1、本评估报告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生法律效力。
2、评估结论的有效使用期限
根据国家现行规定,本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有效期为一年,自评估基准日计算起至一年止。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评估,若逾期使用,其造成的后果与本公司无关。
3、评估报告的使用范围
(1)本报告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为评估目的使用。本评估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本公司许可,不得将报告向委托方及报告审查、使用部门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除依据法律需公开之情形外,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的媒体上。
(2)本报告的知识产权归评估公司所有,未经本评估公司事先书面许可,不得擅自进行复制、发行、出版、编辑、改编等行为。
(3)本评估报告需经持证的评估人员签字并加盖本公司公章后方可生效。否则,本评估报告自动失效。
二十、评估风险提示
1、船舶评估属于评估人员专业性意见,其是否被采信取决于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的审查和判断,本机构和评估人员无权干涉;
2、由于评估材料或者客观条件限制,并非所有价格评估都能得出明确的意见;
3、评估活动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因此,本次价格评估可能对申请人有利,也可能不利;
4、本公司已向委托方出示公司资质及经营范围并将可能出现评估风险的事宜在报告书中作出充分的披露和说明。
船舶评估专家组成员 福建省泉州海丝船舶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报告日期:2020年3月11日
评估人员:
评估人员:
附:1、本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
3、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海口海事法院提供的《司法鉴定委托书》复印件;
5、委托方所提供船舶等基础资料及法定证书;
6、现场勘验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