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 汉 海 事 法 院
公 告
武汉海事法院定于2020年6月28日10时起至2020年6月2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司法网络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点击查看拍卖网址
一、拍卖标的:
“云隆9囤”轮:船型:趸船;航区:内河BJ;总长:40.30m;型宽:8.00m;型深:2.55m;总吨:194;净吨:163;参考船舶所有人:重庆云隆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船舶建成日期:1994年10月5日;船舶停泊地:重庆市涪陵区江东坝上村附近长江水域。
起拍价:12.5万元,保证金:2.5万元,增价幅度:600元的整数倍。(详见拍卖须知)
二、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本院依法成立拍卖委员会,并采用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实施拍卖。本次拍卖以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进行,不达保留价不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系统自动延时5分钟。(详见拍卖须知)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拍卖竞价前有意竞买人须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时间与方式:自即日起至拍卖日前接受电话咨询(027-68857565)。看样时间定于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6月27日(节假日除外),请有意竞买者与现场看样人(电话:13996770003)联系前往拍卖标的物所在地查看。
五、标的物现状: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该轮船舶证书资料本院未予以查封。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的认可,责任自负。
六、支付方式: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武汉海事法院,拍卖余款在成交之日起7日内汇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武汉海事法院;账号:7381610183100001130;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武汉分行江汉路支行;开户联行号:302521038169),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债权登记:与该拍卖标的有关的债权人,应于本公告发布第三日起60日内向本院申请债权登记,逾期不登记的,视为放弃从本次拍卖价款中受偿的权利。债权登记联系电话:027-68857501。
八、温馨提示: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及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特此公告
武汉海事法院
2020年5月21日
竞 买 须 知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与该拍卖案件相关的当事人、优先权人无法通知的,本拍卖公告发布之日起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送达通知。请以上人员向本院登记相关权利。
三、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拍卖规则和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自然人参加竞买的,应以个人真实身份在司法拍卖平台系统注册后,使用本人真实信息报名参加竞买。
法人参加竞买的,应以法人真实信息在司法拍卖平台系统注册后,授权被委托人(自然人)使用本人真实信息报名参加竞买。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拍卖竞价前有意竞买人须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向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的银行账户中应有足额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方可获得竞买资格。
六、此次拍卖为公开拍卖,在起拍价的基础上以加价的方式进行,以超过保留价的最高应价作为成交价。保留价不予公开。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时5分钟。
七、本次拍卖已根据评估机构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的瑕疵在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法院及网络拍卖平台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等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出价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竞买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成交当日向武汉海事法院拍卖委员会提供的指定银行账户交付不低于成交价20%的定金(含保证金),并于成交之日起7日内付清全部余款。但买受人就付款期限与拍卖委员会另有约定的除外
拍卖委员会指定的银行账号:
开户单位:武汉海事法院 账号:7381610183100001130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武汉分行江汉路支行
九、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凭有效证件(买受人为法人的,请携带营业执照正本、法人代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买受人为个人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要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人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到武汉海事法院确认成交主体。并与本院签订《成交确认书》。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成交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及补交差价相关问题处理方法如下: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司法网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如在拍卖或变卖过程存在上述不良记录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本院将禁止相关人员再次参与本院在各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开展的拍卖或变卖活动。
十一、竞买未成交的,司法拍卖平台将原路径返还竞买保证金至未成交的竞买人付款账户。
十二、法院组织和监督拍卖标的物的移交工作,并在移交后与买受人签署移交完毕确认书。移交完毕后,发布解除扣押令。
十三、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四、对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转港)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转港)的任何承诺,不承担办理以上手续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五、标的物过户(转港)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在办理标的过户(转港)手续过程中,按现有法规、政策规定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税收均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转港)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需交纳的相关税、费等,请依照我国法律法规向相关部门咨询办理。
十六、标的物移交后,法院将通过网络媒体发布公告,公布标的物已经公开拍卖并移交给买受人。
十七、特别申明:
(1)拍卖成交价不含任何税、费,所有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因拍卖标的物证书失效、遗失等补办手续产生的费用以及违章罚款、滞纳金等费用)。
(2)拍卖标的物为船舶的,拍卖内容不含船载剩余燃料。船舶剩余燃料在船舶移交前,买受人应按拍卖当日国内或国际油价与船舶移交当日的剩余油量确定燃油费用。
(3)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法院尽最大努力保持评估检验时的原状。虽如此,对因标的物的自然锈蚀、磨损、消耗或未经发现的损害不负责任。
(4)拍卖标的在成交后,法院按现状在标的物所在地进行交接。(部分拍卖的船舶存在坐滩、艏淹、艉淹等问题,买受人自行承担拖船离港开航费用)
十八、所有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规则,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九、法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二十、本《竞买须知》的解释权归武汉海事法院拍卖委员会。
“云隆9囤”轮
技术状况评估报告
中国船级社实业公司重庆分公司
CCS INDUSTRIAL CORP. CHONGQING BRANCH
“云隆9囤”轮
技术状况评估报告
中国船级社实业公司重庆分公司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六日
“云隆9囤”轮技术状况评估报告
受武汉海事法院委托,中国船级社实业公司重庆分公司派遣以下署名验船师,于2020年04月23日在重庆市涪陵区江东坝上村附近长江水域对“云隆9囤”轮技术状况进行了现场勘验。
“云隆9囤”轮技术状况评估报告如下:
一、船舶概况
船名: |
云隆9囤 |
船籍港: |
涪陵 |
船检登记号: |
1994F4000079 |
船舶类型: |
趸船 |
航区: |
内河BJ |
建造完工日期: |
1994年10月05日 |
船舶长度: |
40.30米 |
型宽: |
8.00米 |
型深: |
2.55米 |
总吨: |
194 |
净吨: |
163 |
发证单位: |
重庆涪陵海事处 |
船舶制造厂: |
涪陵区龙桥船厂 |
船舶所有人: |
重庆云隆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
以上信息引用自:武汉海事法院提供的《船舶基本信息》 |
二、评估依据
1. 项目委托书;
2. 船舶证书或图纸等相关技术资料;
3. 国家、地方及主管部门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技术规范及标准。
|
三、现场勘验情况及资料
1. 船舶资料
本次评估过程中,验船师未从船舶所有人/看船人/船上收集到任何该船的检验证书资料。
2. 船舶勘验情况
“云隆9囤”轮停泊于重庆市涪陵区江东坝上村附近长江水域,船舶有人看管,但在整个勘验过程中,看管人并未参与。在进行勘验工作之前,验船师与资产评估公司召开勘验前碰头会,明确了此次勘验目的、总体勘验程序及所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等。鉴于该轮状态较差,部分通道/梯道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故部分舱室未进入勘验。
2.1 图纸资料文件审查
2.1.1 验船师登船后寻找核查本船图纸资料,勘验发现,本船上未存放任何技术资料或证书文件。
本船为驳船改为趸船,配置有首尾锚机及锚绞机、传送架,尾部设有一层甲板室。
2.2.1 船舶外板
2.2.1.1 外板线型基本光顺,护舷材、首部外板局部变形;
2.2.1.2 外壳标记如:未见船名、船籍港、水尺、载重线等标志;
2.2.1.3 外板油漆缺乏保养,大量区域油漆脱落锈蚀严重。
2.2.2 船舶甲板
2.2.2.1 主甲板铺设有水泥,无法查看甲板平整度、锈蚀状态;
2.2.2.2 甲板四周无舷墙、栏杆,四周设有护舷材和钢制短靠把,局部变形;
2.2.2.3 两舷走道甲板设有下边舱小舱盖,舱盖非标准舱盖为自制简易钢制矩形舱盖。
2.2.3 舱室
2.2.3.1 舷侧边舱内油漆脱落,局部锈蚀严重;
2.2.3.3 艏尖舱、锚链舱均无下舱梯道,无法进入勘验。
2.2.4 甲板室
2.2.4.1 尾部设有1层甲板室,为船员生活房间、厨房。房间内无家具、厨房设备;甲板、吊沿锈蚀严重,局部甲板已锈蚀垮塌;
2.2.4.2 各房间设有木门和塑钢窗,部分已损坏。
大部分的舾装设备锈蚀严重,无法全部核实型号、生产厂家等技术参数,也未通电检查运行情况。
2.3.1 锚机/锚/锚链
2.3.1.1 首尾甲板配置各一台立式锚绞机,锚绞机锈蚀严重;
2.3.1.2 未见首尾锚,尾甲板堆放2根锚链,锚链锈蚀严重。
2.3.2舱盖
2.3.2.1 走道甲板下舷侧边舱配有非标准矩形舱盖,首尾舱室未见舱盖。
2.3.3 带缆桩
2.3.3.1 全船带缆桩基本完整,部分带缆桩锈蚀损伤。
2.3.4消防救生设备
2.3.4.1 救生圈堆放露天甲板,设备已老化、未见救生衣;
2.3.4.3 灭火器随意堆放在甲板舱室内和顶棚甲板上,均已过有效期。
2.3.5 皮带传输装置及其桥架
2.3.5.1 皮带传输带仅存纵向(垂直于船长方向)且有破损,横向传输带已经缺失;
2.3.5.2 传输带滚轮缺失较多,剩余部分锈蚀非常严重;
2.3.5.3 传输带桥架上走道/梯道已经严重锈蚀,部分已经镂空损坏,有严重安全隐患;
2.3.5.4 传输带桥架锈蚀非常严重,部分底座、支柱已经锈穿,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本船无电源装置,由一台岸电箱接取岸电电源,一台主配电板分配船舶各系统所需电力;趸船上有传输皮带及相关桥架,可用于货物转运。
2.5.1 主要机电设备清单(录自实船)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型号 |
制造商 |
1 |
主配电板 |
1套/1屏 |
-- |
重庆市李渡造船厂 |
2 |
分电箱 |
1只 |
-- |
-- |
3 |
岸电箱 |
1只 |
AJ100 |
重庆市李渡造船厂 |
4 |
皮带机控制箱 |
5只 |
-- |
-- |
5 |
锚机 |
1台 |
-- |
-- |
6 |
主令控制器 |
1台 |
LK911-110A |
乐陵恒达 |
7 |
遥控按钮 |
1船套 |
-- |
-- |
8 |
开关插座 |
1船套 |
-- |
-- |
9 |
船用电缆 |
1船套 |
-- |
-- |
2.5.2 现场机电设备勘验
验船师对电缆敷设绑扎和使用及贯穿件现状,配电板、岸电箱、照明、皮带传送等主要设备的固定/安装/接线现状进行了勘验,由于船上没有船员,所有电气设备均没有进行效用试验。
2.5.3 电缆
2.5.3.1 电缆采用船用电缆,大部分电缆已经截断或损坏,剩余电缆外护套脱落较多,均未进行有效敷设捆扎
2.5.4 主配电板
2.5.4.1 主配电板为壁挂式、单屏,未固定,随意放置在房间地面上。
2.5.4.2 主配电板前后外壳均有不同程度损坏,配电板内有虫害,内部元器件缺失较多,现存元器件均已老化、布满粉尘;
2.5.4.3 主配电板有安全隐患,目测已不能使用。
2.5.5 岸电箱
2.5.5.1 岸电箱为壁挂式,现固定在配电间内;
2.5.5.2 岸电箱外壳指示灯及其开关已经缺损,内部元器件缺失、老化。
2.5.6 分电箱
2.5.6.1 分电箱1只,壁挂式安装在配电室内,内部元器件已经全部缺失。
2.5.7 皮带传输装置
2.5.7.1 皮带传输控制箱共计5只,安装在室外墙壁上,从进线方式看不满足室外布置设备要求的防护等级;
2.5.7.2 皮带传输控制箱老旧锈蚀严重,表面指示灯有缺损,内部元器件缺损较多,存有安全隐患;
2.5.7.3 皮带传输电机锈蚀非常严重,局部已经蚀穿,其电源电缆/控制电缆已经完全切断。
2.5.8 锚机
2.5.8.1 船艏部设置一台立式锚机,锚机锈蚀非常严重,锚链固定滚轮已经脱落,其驱动电机接线盒被打开,金属导体裸露在外;
2.5.8.2 锚机启动箱箱未见,主令控制器外壳油漆脱落,老化锈蚀严重。
2.5.9 遥控按钮及开关插座
2.5.9.1 遥控按钮及开关插座大多已经损坏。
2.5.10 灯具/信号灯
2.5.10.1 该船用于照明的灯具均已损坏;
2.5.10.2 1盏艉灯安装于船舶艉部顶棚甲板,锈蚀非常严重,目测已不能正常工作;
2.5.10.3 桅杆上留存一盏桅灯和一站信号灯,灯具数量不满足规范要求。
三、勘验结论
经过验船师查阅相关资料及现场勘验,结论如下:
1. 船体部分:主船体舱室油漆脱落锈蚀严重,甲板表面敷设水泥,不利于后期拆卸、修理;带缆桩基本完整,但部分锈蚀损坏,下舱小舱盖为自制简易非标舱盖,锚设备丢失,锚链差缺锈蚀严重,甲板舷边差缺栏杆;甲板室室内无家具设备,门窗损坏,上建甲板、吊沿锈蚀严重;消防救生设备已过检验周期、老化;
2. 机电部分:本船机电设备锈蚀老化严重,大部分已经损坏,元器件缺失较多。
综上所述,该船缺乏维护保养,缺损较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修复成本较高,且利用价值不大,建议报废处理。
四、说明
1. 本报告仅反映船舶技术勘验当时的技术状态情况,并不包括在完成现场技术勘验工作之后,船舶可能产生的任何技术状态变化。
2. 下列署名验船师对该轮的检验是船舶处于浮态状况下进行的,水面以下的部分未能进行检验。
3. 因条件限制或安全隐患,部分舱室未能进行全面/近观检查。
验船师:
审核人:
中国船级社实业公司重庆分公司
日期:2020年04月26日
五、附件
1. 勘验人员资质证明
2. 现场勘验照片
3. 船舶证书资料
4. 现场勘验笔录
附件1:勘验人员资质证明
附件2:现场勘验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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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船舶外观概貌 |
2 勘验人员测量船舶尺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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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趸船总体概貌 |
4 趸船上建概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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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走道甲板 |
6 房间概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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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上建吊沿锈蚀严重 |
8 上建甲板锈蚀严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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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舱室油漆脱落、舱壁锈蚀 |
10 船名灯箱损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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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消防设备状况 |
12 救生设备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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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首部锚设备 |
14 锚绞机锈蚀严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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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带缆桩锈蚀 |
16 锚链堆放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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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房间概貌 |
18 灯具已经损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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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甲板已经蚀穿 |
20 灭火器随意堆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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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电缆损坏 |
22 艉灯锈蚀严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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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吊檐锈蚀严重 |
24 厨房概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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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开关插座损坏 |
26 插座不满足船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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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灯具损坏 |
28 开关损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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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配电室概貌 |
30 岸电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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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主配电板 |
32 分电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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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室内灯具损坏 |
34 室内开关损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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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舱壁有坑洞 |
36 室外尼龙开关损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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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吊檐腐蚀 |
38 皮带机控制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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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皮带机控制箱 |
40 皮带机控制箱内部零件缺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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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武汉海事法院扣押船舶命令 |
42 武汉海事法院封船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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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遥控按钮损坏 |
44 梯步锈蚀严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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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滚筒有缺失 |
46 遥控按钮损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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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电机损坏锈蚀严重 |
48 甲板面有水泥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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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支柱损坏 |
50 横向皮带缺失,步道损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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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桥架结构锈蚀严重 |
52 栏杆损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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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室外电缆老化严重 |
54 支柱锈蚀非常严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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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艏部锚机 |
56 主令控制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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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电机接线盒损坏 |
58 室内空舱积水 |
附件3:船舶证书资料
注:本资料由武汉海事法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