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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名
开源66号
船舶类型 多用途船
委托机构 武汉海事法院 载重吨(吨) 2600
参考价格(万元) 157 拍卖状态 二拍
拍卖日期
2020-04-22
拍卖公告
拍卖须知
补充说明
技术报告
相关信息
拍卖公告

武 汉 海 事 法 院

公   告

武汉海事法院定于2020年4月22日10时起至2020年4月2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网络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第二次拍卖),现公告如下:点击查看拍卖网址

 一、拍卖标的:

“开源66号”轮:船型:多用途船(集装箱/散货船);航区:A级、J2;总长:87.62m;型宽:13.60m;型深:4.60m;总功率:202kW*2;总吨:2889;净吨:1617;参考载货量:2600t;满载排水量:3277.983t;空载排水量:625.383t;船舶所有人:上海申舟船务有限公司;船舶建成日期:2005年1月6日;船舶停泊地:湖北省宜昌枝江市江舶船业有限公司长江水域附近。

起拍价:157万元,保证金:31.4万元,增价幅度:7000元的整数倍。(详见拍卖须知)

二、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本院依法成立拍卖委员会,并采用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实施拍卖。本次拍卖以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进行,不达保留价不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系统自动延时5分钟。(详见拍卖须知)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拍卖竞价前有意竞买人须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时间与方式:自即日起至拍卖日前接受电话咨询(027-68857565)。看样时间定于2020年4月14日至2020年4月21日(节假日除外),请有意竞买者与现场看样人(电话:13986815577)联系前往拍卖标的物所在地查看。

五、标的物现状: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该轮船舶证书资料本院未予以查封。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的认可,责任自负。

六、支付方式: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武汉海事法院,拍卖余款在成交之日起7日内汇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武汉海事法院;账号:7381610183100001130;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武汉分行江汉路支行;开户联行号:302521038169),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温馨提示: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及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特此公告

武汉海事法院

2020年4月1日

拍卖须知

竞 买 须 知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与该拍卖案件相关的当事人、优先权人无法通知的,本拍卖公告发布之日起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送达通知。请以上人员向本院登记相关权利。

三、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拍卖规则和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自然人参加竞买的,应以个人真实身份在司法拍卖平台系统注册后,使用本人真实信息报名参加竞买。

法人参加竞买的,应以法人真实信息在司法拍卖平台系统注册后,授权被委托人(自然人)使用本人真实信息报名参加竞买。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拍卖竞价前有意竞买人须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向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的银行账户中应有足额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方可获得竞买资格。

六、此次拍卖为公开拍卖,在起拍价的基础上以加价的方式进行,以超过保留价的最高应价作为成交价。保留价不予公开。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时5分钟。

七、本次拍卖已根据评估机构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的瑕疵在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法院及网络拍卖平台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等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出价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竞买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成交当日向武汉海事法院拍卖委员会提供的指定银行账户交付不低于成交价20%的定金(含保证金),并于成交之日起7日内付清全部余款。但买受人就付款期限与拍卖委员会另有约定的除外

拍卖委员会指定的银行账号:

开户单位:武汉海事法院   账号:7381610183100001130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武汉分行江汉路支行

九、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凭有效证件(买受人为法人的,请携带营业执照正本、法人代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买受人为个人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要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人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到武汉海事法院确认成交主体。并与本院签订《成交确认书》。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成交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及补交差价相关问题处理方法如下: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司法网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如在拍卖或变卖过程存在上述不良记录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本院将禁止相关人员再次参与本院在各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开展的拍卖或变卖活动。

十一、竞买未成交的,司法拍卖平台将原路径返还竞买保证金至未成交的竞买人付款账户。

十二、法院组织和监督拍卖标的物的移交工作,并在移交后与买受人签署移交完毕确认书。移交完毕后,发布解除扣押令。

十三、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四、对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转港)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转港)的任何承诺,不承担办理以上手续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五、标的物过户(转港)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在办理标的过户(转港)手续过程中,按现有法规、政策规定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税收均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转港)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需交纳的相关税、费等,请依照我国法律法规向相关部门咨询办理。

十六、标的物移交后,法院将通过网络媒体发布公告,公布标的物已经公开拍卖并移交给买受人。

十七、特别申明:

(1)拍卖成交价不含任何税、费,所有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因拍卖标的物证书失效、遗失等补办手续产生的费用以及违章罚款、滞纳金等费用)。

(2)拍卖标的物为船舶的,拍卖内容不含船载剩余燃料。船舶剩余燃料在船舶移交前,买受人应按拍卖当日国内或国际油价与船舶移交当日的剩余油量确定燃油费用。

(3)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法院尽最大努力保持评估检验时的原状。虽如此,对因标的物的自然锈蚀、磨损、消耗或未经发现的损害不负责任。

(4)拍卖标的在成交后,法院按现状在标的物所在地进行交接。(部分拍卖的船舶存在坐滩、艏淹、艉淹等问题,买受人自行承担拖船离港开航费用)

十八、所有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规则,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九、法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二十、本《竞买须知》的解释权归武汉海事法院拍卖委员会。

补充说明
暂无内容
技术报告

“开源66号”轮技术状况评估报告

 

 

受武汉海事法院委托,中国船级社实业公司武汉分公司派遣以下署名验船师,于2019年1213日在湖北省宜昌枝江市江舶船业有限公司长江水域附近对“开源66号”轮进行现场技术状况勘验。现场验船师登船后,看船人员未能提供相关图纸资料和设备清单,导致无法查阅相关资料。由于现场无法提供图纸证书资料,现场验船师仅能对现场所能查看到的,对该船的船体结构、机电设备、通信导航及消防救生等设备的技术状况进行了现场勘验。“开源66号”轮技术状况评估报告如下:

 

一、 船舶概况: 

船名:

开源66号

 

船籍港:

上海

 

船型:

多用途船(集装箱/散货船)

 

船舶识别号:

CN20042497771

 

船检登记号:

2005T0000007

 

发证单位:

中国船级社宜昌分社

 

航区:

A级;J2

 

安放龙骨日期:

200409月13

 

建造完工日期:

2005年0106

 

总长:

87.62m

 

船长:

82.00m

 

型宽:

13.60m

 

型深:

4.60m

 

总吨:

2889

 

净吨:

1617

 

空载排水量:

625.383t

 

满载排水量:

3277.983t

 

参考载货量:

2600吨(A级航区;J2航段)

 

主机功率

202kW × 2

 

船舶制造厂:

宜昌江森船务有限公司

 

船舶经营人:

上海申舟船务有限公司

 

船舶所有人:

上海申舟船务有限公司

 

以上资料来源于:《内河船舶检验证书簿》(编号:2016YC300031

 

二、 现场勘验情况及资料 

本次评估过程中,以下署名验船师对资料进行了检查。

1. 船舶持证情况

1.1内河船舶适航证书             有效期至2017年0105日 1.2内河船舶防止油污证书         有效期至2017年0105

1.3内河船舶防止垃圾污染证书     有效期至2017年0105日1.4内河船舶防止生活污水污染证书 有效期至2017年0105

1.5内河船舶载重线证书           有效期至2017年0105

1.6内河船舶装运危险货物适装证书 有效期至2016年0105

1.7川江及三峡库区船舶航行证书   有效期至2017年0105

1.8内河船舶吨位证书             长期

2. 船舶勘验情况

2.1勘验前的准备

2019年1213日,验船师到达湖北省宜昌枝江市江舶船业有限公司长江水域附近对该船进行现场勘验工作。在进行勘验工作之前,验船师与资产评估公司、船舶管理方召开勘验前碰头会,明确了此次勘验的目的、总体的勘验程序及所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等;同时,验船师强调船上船员需在我人员进行资料收集、舱室检查及设备试验过程中提供必要的配合,共同完成此次现场勘验工作。

2.2船舶现场勘验

2.2.1 图纸资料文件审查

1) 审查了船舶检验证书簿复印件。

2.2.2 船体部分

2.2.2.1船体外板

1) 船体外板存在局部变形,外板油漆涂层状况一般,存在锈蚀;

2) 船舶艏舷墙和艉部封板有船名、船籍港标识;

3) 艏舯艉部水尺及载重线标识清晰可见。

2.2.2.2 船艏区域

1)艏部布置锚机2台、锚链2条、掣链器2件,设备基座出现锈蚀;

2)艏尖舱、艏隔离空舱内部结构基本完好,油漆涂层状况一般;焊缝成型质量一般;

3)艏舷墙结构存在局部开裂变形,结构表面存在锈蚀;

4)艏楼甲板基本平整,甲板面存在锈蚀;

5艏部上建油漆保护涂层状况一般;上建区域结构基本完整,甲板、栏杆局部锈蚀变形;驾驶室、船员室、厨房、餐厅、卫生间等简单装修,设施较为老化且多处已损坏。

2.2.2.3船中区域

1)全船共一个货舱,货舱内部存在锈蚀,艉部区域存在少量积水;

2)主甲板基本平整无明显变形,两舷系泊设备基本完好;两舷栏杆存在锈蚀损坏;

3)受现场勘验条件限制,舷侧边舱和底舱未能进入。

2.2.2.4船艉区域

1) 上建区域结构基本完整油漆涂层状况一般;船员室等处所简单装修,设施较为老化且存在损坏;

2) 艉部布置绞车一台;未见艉锚索及艉锚;

3) 艉部甲板基本平整,栏杆存在局部变形,结构表面油漆涂层存在破损;

4) 舵机舱内部结构基本完好,油漆涂层状况一般。

2.2.2.5机舱结构

1) 机舱区域结构完整,未见明显的结构变形现象

2) 机舱区域油漆保护涂层局部污损、剥落;

3) 机舱及舵机舱区域主要设备底座(如主机、主发电机、舵机等设备底座)基本完好

4)机舱舱内油水柜结构完整,未见渗漏现象

5)机舱底部存在油污积水。

2.2.2.6 甲板机械及试验情况

因船舶未发电,甲板机械设备无法进行试验。 

2.2.2.防火分隔

实船未见防火区域划分图。

2.2.2.消防设备

1)由于现场无“防火控制图”,只能对现场进行目视检验;

2)查看到少量灭火器,但已老化过期。

2.2.2.救生设备

1)勘验中发现被勘验船舶的部分救生设备型式不满足法规要求,配置不完整,摆放不到位。

2.2.2.1结论

船舶船体结构基本完好,舷墙、栏杆、上建甲板等存在结构缺陷,需进行修复;全船油漆涂层整体状况一般;内部装修老化,多处已损毁。锚泊设备和消防救生设备需根据证书薄及图纸配备后方可满足适航要求。

2.2.3轮机部分

2.2.3.1资料检查情况

由于现场负责人无法提供本船轮机相关图纸和设备明细表,现场验船师未能对资料进行检查。

2.2.3.2现场勘验情况

轮机验船师现场勘验情况如下:

1) 经现场验船师核对船舶轮机设备和系统进行检查,现场能够查看到的主要轮机设备如下表:

序号

名称

型号

数量

生产厂家

1 

主机

X6170ZC-1AE

2

潍坊柴油机厂

2 

船用齿轮箱

HCD400A

2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有限公司

3 

机舱发电机柴油机

--

1

--

4 

空压机

--

2

--

5 

空气瓶

--

4

山东高密压力容器厂

6 

生活污水消毒储存柜

WCH-0.5

1

武汉国营江岸机床厂

7 

油水分离器

CYSC-0.5

1

武汉国营江岸机床厂

8 

艏部锚机

DM3-32

2

湖北孝感船舶机械厂

9 

艉部绞盘

--

1

--

10 

液压舵机

YCJD-7.5

1

宜昌市杰达机械公司

11 

CO2灭火装置

--

1

--

部分轮机设备铭牌污损缺失,无法核查具体型号和船检标志。

2) 由于现场不具备效用试验的条件,验船师只能对有关设备进行了目视检查,结果如下:

3) 由于现场不具备效用试验的条件,验船师只能对有关设备进行了目视检查,结果如下:

a. 本船推进系统采用双机双桨形式,由主机、齿轮箱以及轴系等组成,主机及齿轮箱外观状况较好,但油污严重,机舱底部较多油水残留;

b. 机舱内查看到1台柴油发电机组,柴油发电机组驱动柴油机油污严重有漏油状况; 

c. 机舱空气系统由2台空压机与3只主空气瓶和1只汽笛空气瓶组成,其中汽笛空气瓶瓶头阀被拆除,空压机及空气瓶外观状况良好;

d. 船舶配生活污水粉碎消毒柜一台,设备外观有锈蚀;

e. 机舱布置油水分离器一台,设备外观较好;

f. 舵机舱布置液压舵机一台,舵机外观油污严重;

g. 艏部布置有锚机,艉部配绞盘一台,设备锈蚀;

h. CO2室配机舱CO2灭火装置一套,配CO2钢瓶10个,外观良好。

i. 机舱布置舱底及消防泵组2台,压载泵一台,艏尖舱布置一台应急消防泵及一台舱底水泵,舱底水泵电机被拆除,泵组油污严重。

j. 船舶管系阀件污损锈蚀,左主机皮带传动装置无防护罩,机舱部分管系及设备被拆除。

2.2.3.3结论

本轮主要轮机系统和设备外观较好,但均油污严重;管系及阀件均锈蚀油污严重,部分管系被拆除,机舱江水箱透气管未延伸至干舷甲板以上开敞部位,部分管路存在漏油现象。

2.2.4电气部分

2.2.4.1电气相关资料检查情况

    现场验船师登船后,看船人员未能提供相关图纸资料和设备清单,导致无法查阅相关资料。

2.2.4.2现场勘验情况

由于现场无法提供图纸证书资料,现场验船师仅能对现场所能查看到的电气设备进行外观检查、铭牌查看。

1) 现整理该船主要电气设备如下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

制造商

1 

柴油发电机组

TFXW-225M4-H

1

兰州电机有限责任公司

2 

主配电板

--

4

江汉船用电器设备厂

3 

集控台

--

1

江汉船用电器设备厂

4 

驾控台

JK-6B

1

江汉船用电器设备厂

5 

舵机操纵台

--

1

宜昌市杰达机械有限公司

6 

船舶主机遥控装置

CZY-2

1

武汉天海船舶主机遥控设备

有限公司

7 

充放电板

--

2

江汉船用电器设备厂

8 

火警单元

--

1

--

9 

磁力启动器

--

若干

江汉船用电器设备厂

10 

分电箱

--

若干

江汉船用电器设备厂

11 

锚机控制箱

XMS91-40/3

 

中国德州恒达利电器有限公司

12 

內通设备

--

若干

--

13 

舵角指示器

DL-

1

温岭市松门海乐船用机电设备厂

14 

未知天线

--

2

--

15 

开关、插座

--

若干

--

16 

信号灯控制板

--

1

--

17 

磁罗经

--

1

--

18 

探照灯

--

3

--

19 

投光灯

--

2

--

实船勘验时,现有设备铭牌标识部分污损,由于缺少证书资料,导致无法进行逐一核对是否与证书资料相符。

2由于条件限制,无法进行设备的效用试验,电气验船师只能船舶整体电气设备进行外观勘验主要结论如下:

a) 全船电缆外观老化,捆扎固定一般。居住舱室穿舱电缆无电缆密封。

b) 机舱布置1台柴油发电机组、若干磁力启动器和分电箱等电气设备设备表面外观一般。集控室布置了主配电板、集控台及报警设备,集控台台体破损,台面有指示灯缺失,其余设备外观一般。全船未见变压器,只发现变压器外壳。

c) 驾驶室查看到驾控台、舵机操纵台、船舶主机遥控装置和充放电板等电气设备。驾控台面板上配置信号灯控制板、强光灯控制板、火警单元和声力电话等电气设备,驾控台台内设备缺失、电缆随意绑扎其电气设备较为陈旧。舵机操纵台无操舵手柄,其台面有部分设备缺失。船舶主机遥控装置台体有部分锈蚀,柜门散落,台内电缆绑扎零乱。驾驶室缺少通导设备,充放电板上的断路器全部缺失。

d) 顶棚甲板桅杆信号灯具有破损,搜索灯和投光灯已锈蚀,通导设备天线外观一般,无雷达天线。

e) 全船部分照明灯具外壳破损,不满足防护等级要求。

 

2.2.4.3结论

船舶电气设备长时间未进行维护保养,驾驶室通导设备和居住舱室报警设备有缺失,电气设备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损老化现象,需对电气设备进行增设及维护保养。

 

三、 勘验结论

船体结构基本完好,全船油漆涂层整体状况一般;机电设备和系统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损锈蚀,且部分设备存在被拆卸和无法使用的问题,需整体进行检修和保养,并对拆卸或损坏设备进行维修、更新;同时锚泊、消防、救生设备的配备需满足图纸、证书薄和法规要求;通过海事、船级机构的检查检验,换发相应过期证书后,方可满足适航要求。


四、 说明

1、 下列署名验船师对该轮的检验是船舶处于水上漂浮状况下进行的;受勘验条件限制,舷侧边舱及底舱未能进入。

2、 船舶概况资料来源于《内河船舶检验证书簿》编号:2016YC300031

3、 本报告仅反映船舶技术勘验当天的技术状态情况,并不包括在完成现场技术勘验工作之后,船舶可能产生的任何技术状态变更。

 

 

 

         

 

中国船级社实业公司武汉分公司

                           日期:201912月23日


附件:

1. 现场勘验照片

2. 内河船舶检验证书簿


附件1.现场勘验照片

船舶全貌

船舶全貌

球鼻艏

船舶艏部

艏部外板

中部水尺和载重线

艉部外板

船舶艉部

右舷外板

艉部甲板

左舷主甲板

右舷主甲板

主甲板栏杆锈蚀

舷墙结构损坏

艏部上建

艉部上建

艉部上建顶棚甲板

艏部上建甲板锈蚀

艏锚机

右舷锚泊设备

左舷锚泊设备

建造厂铭牌

艏锚机基座

艉部绞盘

罗经甲板

舱口围结构状况

货舱全貌

货舱全貌

艏隔离空舱内部结构状况

艏隔离空舱内部结构状况

艏隔离空舱结构局部漏焊

艏隔离空舱结构局部漏焊

艏尖舱内部结构状况

艏部压载舱内部结构状况

机舱内部结构状况

机舱内部结构状况

舵机舱内部结构状况

舵机舱内部结构状况

舷侧压载舱

舷侧压载舱

船舶识别号

艉部船员室

艉部船员室

艏部船员室

艏部船员室

驾驶室

艏部上建内部梯道

船舶户牌

厨房

卫生间

消防水龙带缺失

救生圈老化

艉部甲板栏杆缺损

消防栓老化

消防斧缺失

法院封条

主机1

主机2

齿轮箱1

齿轮箱2

发电机组

生活污水粉碎消毒柜

油水分离器

空压机

空气瓶

舵机液压泵组

舵机

             CO2灭火装置

锚机

绞盘

艉轴油箱

机油柜

左燃油日用柜

右燃油日用柜

机舱风机

舱底/消防泵

燃油输送泵

江水总管

机舱管系

燃油管系

部分管系设备被拆除

艏尖舱管系

艏尖舱舱底水泵

艏尖舱应急消防泵

消防栓

边舱透气管

机舱柴油发电机组

机舱配电板

机舱集控台

机舱集控台背板破损

集控室报警设备及电缆

机舱控制箱

机舱电缆及灯具

变压器外壳

集控室报警设备

充放电间充放电板

室外分电箱锈蚀

室外电气设备电缆穿舱无密封

舱室分电箱

舱室开关

锚机控制箱及主令控制器

室外分电箱表面锈蚀

驾驶室

驾控台

舵机操纵台

主机遥控装置

驾驶室充放电板

台内电缆零乱

驾驶室磁罗经

居住舱室报警设备缺失

舵角指示器

信号灯破损

桅杆信号灯部分破损

搜索灯部分锈蚀

基座上设备缺失

天线


附件2.内河船舶检验证书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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