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拟执行案件涉及的
三和2号船舶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摘 要
皖众评报(2019)第026号
安徽众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委托,就三和2号船舶资产项目在评估基准日2019年8月7日的清算价值进行了评估。
评估对象是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执行的三和2号船舶资产项目,评估范围为`ZCZYDW`船舶1艘,船名:三和2号;船籍港:淮南;船舶种类:干货船;船体材质:钢质;造船厂:仪征市三友造船厂;建成日期:2010年7月19日;吨位(总吨)4157吨,净吨2327吨;主机:内燃机,总功率1396KW;推进器种类:螺旋桨;船舶所有人:袁文豹,取得所有权日期2015年6月4日,船舶识别号CN20095358800。以上内容摘自委托人提供的《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登记号:280715000103)复印件。(注:该船舶初次登记号为280710000261)
评估基准日为2019年8月7日。
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清算价值。
本次评估结合委估对象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经实施清查核实、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和询证、评定估算等评估程序,得出委托评估的三和2号船舶资产项目,在2019年8月7日及相关前提下的资产评估价值总计3,459,96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佰肆拾伍万玖仟玖佰陆拾圆整。
在使用本评估结论时,特别提请报告使用者使用本报告时注意报告中所载明的特殊事项以及期后重大事项。
本报告评估结果使用有效期一年,自评估基准日2019年8月7日至2020年8月6日止。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评估。
特别事项说明
1.本报告评估结论未考虑评估增减值所引起的税收责任,本项目评估报告使用者在使用本资产评估报告书时,应当考虑相关税收责任的影响。
2.本报告评估结论按国家现行规定如需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则被评估单位在取得批复后方可进行处理。
3.本资产评估报告书对被评估单位进行的评定估算是为了客观反映评估结果,评估机构无意要求被评估单位按本资产评估报告书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是否进行及如何进行有关的账务处理,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
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⑴评估师和评估机构的法律责任是对本报告所述评估目的下的资产价值量做出专业判断,并不涉及到评估师和评估机构对该项评估目的所对应的经济行为做出任何判断。评估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因此,评估工作是以委托方提供的有关经济行为文件,有关资产所有权文件、证件,有关法律文件的真实合法为前提。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确认或发表意见超出了资产评估师执业范围。资产评估师不具有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确认或发表意见的能力,不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提供保证。提供权属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的责任。
(2)本次评估范围及采用的由委托方提供的数据及有关资料,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评估报告中涉及的有关权属证明文件及相关资料由委托方提供,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4)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并不承担相关当事人决策的责任。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5)在评估基准日以后的有效期内,如果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变化时,应按以下原则处理:
(5-1) 当资产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资产数额进行相应调整;
(5-2)当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且对资产评估结果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价值;
(5-3)对评估基准日后,资产数量、价格标准的变化,委托方在资产实际作价时应给予充分考虑,进行相应调整。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全文。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拟执行案件涉及的
三和2号船舶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正 文
皖众评报(2019)第026号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安徽众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采用重置成本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三和2号船舶资产项目在评估基准日2019年8月7日的清算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本资产评估报告书除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为报告本位币):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本次资产评估的委托方为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被评估单位(资产占有人)为袁文豹。
(一) 委托方
委托方为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二)被评估单位
本次资产评估的被评估单位为三和2号船舶证载所有人袁文豹(证载住址:淮南市田家庵区水上三航公司3-2-12)
(三)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本评估报告的使用者为委托方、被评估单位、经济行为相关的当事方以及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报送备案的相关监管机构。
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未经评估机构和委托方确认的机构或个人不能由于得到评估报告而成为评估报告使用者。
二、评估目的
评估袁文豹三和2号船舶资产项目`ZCZYDW`的清算价值,目的为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提供服务。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是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执行的三和2号船舶资产项目,评估范围为`ZCZYDW`船舶1艘,船名:三和2号;船籍港:淮南;船舶种类:干货船;船体材质:钢质;造船厂:仪征市三友造船厂;建成日期:2010年7月19日;吨位(总吨)4157吨,净吨2327吨;主机:内燃机,总功率1396KW;推进器种类:螺旋桨;船舶所有人:袁文豹,取得所有权日期2015年6月4日,船舶识别号CN20095358800。以上内容摘自委托人提供的《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登记号:280715000103)复印件。(注:该船舶初次登记号为280710000261)
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
委估主要资产法律权属情况、经济状况和物理状况
根据证载信息,委估三和2号船舶为袁文豹所有。
评估基准日现场经相关方介绍,该船搁浅闲置约18个月。现场勘查,船体及设备锈蚀较严重,双内燃机(未见铭牌),塔楼二层半,该船目前无法正常启动,需经大修后方可正常使用。现场勘查未见船号,相关方现场指认三和2号船舶。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评估价值类型包括市场价值和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类型。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类型一般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价值、在用价值、清算价值、残余价值等。依据本次评估目的,确定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清算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清算价值是指评估对象处于被迫出售、快速变现等非正常市场条件下的价值估计数额。
选择清算价值作为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是遵照价值类型与评估目的相一致的原则,并充分考虑市场条件和评估对象自身条件等因素,在本评估机构接受委托方评估委托时所明确的评估结论价值类型。
五、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是2019年8月7日。此基准日与现场勘查日一致。
此基准日是综合考虑被评估单位的资产规模、工作量大小、预计所需时间、合规性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的。
六、评估依据
本次资产评估遵循的评估依据主要包括经济行为依据、法律法规依据、评估准则依据、资产权属依据,及评定估算时采用的取价依据和其他参考资料等,具体如下:
1.行为依据
本项目《资产评估业务委托书》;
2.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2016年7月2日第12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1次会议通过)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4)人民法院委托司法执行财产处置资产评估指导意见;
(5)其他与评估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等。
3.评估准则依据
(1)、《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资[2017]43号);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30号);
(3)、《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8]36号);
(4)、《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8]35号);
(5)、《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33号);
(6)、《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8]37号);
(7)、《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17]39号);
(8)、《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46号);
(9)、《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7号);
(10)、《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号);
(11)、《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独立性》(中评协[2012]248号)。
4.权属依据
(1)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登记号:280715000103)复印件。
(2)其他参考资料。
5.取价依据
(1)网上询价资料;
(2)中国财政出版社《最新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
(3)国家有关部门、金融机构发布的统计数据、技术标准、利率税率水平及价格信息等资料;
(4)委托方提供的资料;
(5)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
(6)委评资产现场盘点、勘察资料;
(7)本机构评估人员通过市场调查收集的有关询价资料和取价参数资料;
(8)委托方提供的其他与资产评估有关的资料;
(9)本机构评估人员认为科学、必要的其他评估依据。
七、评估方法
(一)评估方法的选择
依据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评估可以采用收益法、市场法、重置成本法三种方法。
收益法是企业整体资产预期获利能力的量化与现值化,强调的是企业的整体预期盈利能力。
市场法是以现实市场上的参照物来评价估值对象的现行公平市场价值,它具有估值数据直接取材于市场,估值结果说服力强的特点。
重置成本法是指用现时条件下重新购置和建造一个全新状态的被评资产所需的全部成本,减去被评估资产已经发生的实体性陈旧贬值、功能性陈旧贬值和经济性陈旧贬值,得到的差额作为被评估资产的评估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或首先估算被评资产与其全新状态相比有几成新,即求出成新率,再用全部成本与成新率相乘,得到的乘积作为评估值。
由于市场近期无相同或相似的可比交易案例、或交易案例无法量化的价格差异因素较多,本项目不适宜直接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评估对象未来年度其收益与风险预计并量化难度较大(缺少客观的租金信息),因此本次评估不适宜直接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可搜集的资料,针对评估对象的属性特点,确定本项目评估对象先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然后根据估测的变现系数计算其评估值。
评估值=重置成本法评估值×变现系数。
(二)评估方法简述
1. 重置成本法是指用现时条件下重新购置和建造一个全新状态的被评资产所需的全部成本,减去被评估资产已经发生的实体性陈旧贬值、功能性陈旧贬值和经济性陈旧贬值,得到的差额作为被评估资产的评估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或首先估算被评资产与其全新状态相比有几成新,即求出成新率,再用全部成本与成新率相乘,得到的乘积作为评估值。
2.市场法是指在市场上选择若干相同或近似的资产作为参照物,针对各项价值影响因素,将被评估资产分别与参照物逐个进行价格差异的比较调整,再综合分析各项调整结果,确定被评估资产的评估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
3.收益法是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在未来的预期收益,并采用适宜的折现率折算成现值,然后累加求和,得出被评估资产的评估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
评估值=未来收益期内各期的收益现值之和+其他资产
P=∑─── n Ft t=1 (1+i)t +A
式中:P----评估值
Ft---未来第t个收益期的预期现金流
i----折现率
n----收益年期
A----不宜采用收益法评估的其他资产
本项目船舶资产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评估值=重置成本法评估值×变现系数。
(三)船舶评估情况说明
船舶评估值=船舶重置价值或称母型船成本×成新率×变现系数
其中船舶重置价值或称母型船成本主要包括船体、舾装、轮机设备、电气、专项费、利润、税收、利息等。
1、确定船舶重置价值基本的方法
1)、重置核算法;
依据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预核算造价,主要项目有船体、舾装、轮机设备、电气、专项费、利润、税收、利息等成本的加总。
2)、母型船比对法(市场比较法);
根据替代原则,进行比较类似母型船交易的现价或的期望销售价也称挂牌价等折现还原的重置价格。
2、成新率的确定
评估中主要采用现场勘察法和使用年限法综合确定设备的成新率。
1) 现场勘察法。由评估人员对委估设备的实体各主要部位进行现场勘察,以判断确定委估设备的成新率。评估人员在做出判断时主要依据现场勘察委估设备的工作状态、工作环境,参考设备的日常负荷率、原始制造质量、维修保养等情况,并广泛听取设备实际操作人员、维护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意见。
2) 使用年限法。根据委估设备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与已使用年限和尚可使用年限之和的比率确定成新率,其计算公式为:
Y=Q/Q1×100%
Y:成新率;
Q:尚可使用年限;
Q1:法定使用年限;
假如法定使用年限经检验部门准可其续期经营,变更船旗国或改变用途功能以及增减生产要素投入等变化的加权影响,其成新率也应作相应修正。
3) 综合成新率=现场勘察法成新率×60%+年限法成新率×40%
如果现场勘察法和使用年限法计算成新率的差距较大,经评估人员分析原因后,凭经验判断,取两者中相对合理的一种。
3、变现系数的确定
根据市场评估对象类似资产快速变现的折价状况确定变现系数。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整个评估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 评估准备阶段
2019年7月,接受委托方委托,就本次评估的目的、评估基准日、评估范围等问题协商一致,并制订出本次资产评估工作计划。
(二) 现场评估阶段
项目组现场评估阶段的时间为2019年8月5日至2019年8月7日。主要工作如下:
1、了解委估资产的历史及现状、船舶经营状况、技术状态等情况。
2、查阅收集委估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
3、根据委估资产的实际状况和特点,确定各类资产的具体评估方法。
4、对提供的权属资料进行查验。
5、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在清查核实的基础上做出初步评估测算。
(三) 评估汇总阶段
2019年8月7日至8月9日对各类资产评估审核的初步结果进行分析汇总,对评估结果进行必要的调整、修改和完善。
(四) 提交报告阶段
在上述工作基础上,起草资产评估报告,与委托方就评估结果交换意见,在全面考虑有关意见后,按评估机构内部资产评估报告三审制度和程序对报告进行反复修改、校正,最后出具正式资产评估报告。
本阶段的工作时间为2019年8月10日至2019年8月13日。
九、评估假设
本次评估中,评估人员遵循了以下评估假设:
(一) 一般假设
1. 交易假设
交易假设是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交易假设是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假设。
(二) 特殊假设
1. 本次评估假设评估基准日外部经济环境不变,国家现行的宏观经济不发生重大变化;
2. 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以及所执行的税赋、税率等政策无重大变化;
3. 本次评估的各项资产均以评估基准日的实际存量为前提,有关资产的现行市价以评估基准日的国内有效价格为依据;
4. 本次评估假设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基础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5. 评估范围仅以委托方提供的评估申报资料为准,未考虑船舶以外可能存在的或有资产及或有负债;
6. 本次评估测算的各项参数取值不考虑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
当上述条件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十、评估结论
经实施清查核实、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和询证、评定估算等评估程序,得出委托评估的三和2号船舶资产项目,在2019年8月7日及相关前提下的资产评估价值总计3,459,96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佰肆拾伍万玖仟玖佰陆拾圆整。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1.本报告评估结论未考虑评估增减值所引起的税收责任,本项目评估报告使用者在使用本资产评估报告书时,应当考虑相关税收责任的影响。
2.本报告评估结论按国家现行规定如需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则被评估单位在取得批复后方可进行处理。
3.本资产评估报告书对被评估单位进行的评定估算是为了客观反映评估结果,评估机构无意要求被评估单位按本资产评估报告书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是否进行及如何进行有关的账务处理,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
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⑴评估师和评估机构的法律责任是对本报告所述评估目的下的资产价值量做出专业判断,并不涉及到评估师和评估机构对该项评估目的所对应的经济行为做出任何判断。评估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因此,评估工作是以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经济行为文件,有关资产所有权文件、证件,有关法律文件的真实合法为前提。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确认或发表意见超出了资产评估师执业范围。资产评估师不具有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确认或发表意见的能力,不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提供保证。提供权属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的责任。
(2)本次评估范围及采用的由委托方提供的数据及有关资料,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评估报告中涉及的有关权属证明文件及相关资料由委托方提供,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4)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并不承担相关当事人决策的责任。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5)在评估基准日以后的有效期内,如果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变化时,应按以下原则处理:
(5-1) 当资产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资产数额进行相应调整;
(5-2)当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且对资产评估结果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价值;
(5-3)对评估基准日后,资产数量、价格标准的变化,委托方在资产实际作价时应给予充分考虑,进行相应调整。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本评估报告只能用于本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同时,本次评估结论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没有考虑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价格的影响,同时,本报告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它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当前述条件以及评估中遵循的持续经营原则等其它情况发生变化时,评估结论一般会失效。评估机构不承担由于这些条件的变化而导致评估结果失效的相关法律责任。
本评估报告成立的前提条件是本次经济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
(二)本评估报告只能由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评估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许可,本评估机构不会随意向他人公开。
(三)未征得本评估机构同意并审阅相关内容,评估报告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本报告评估结果使用有效期一年,自评估基准日2019年8月7日至2020年8月6日止。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评估。
十三、评估报告报告日
本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提出日期为2019年8月13日。
本报告异议期限为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PGJG`安徽众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end` 评估机构负责人:
中国?淮南 资产评估师:
资产评估师:
2019年8月13日
备查文件目录
1. 船舶清查评估明细表;
2. 评估委托书复印件
3. 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复印件;
4. 船舶相片;
5. 安徽众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6.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安徽众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登记备案公告(复印件);
7. 签字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