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 波 海 事 法 院
变 卖 公 告
(2019)浙72网拍10号
本院将于2019年12月2日10时起至2020年1月31日10时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资产处置: “捷盛6”船,户名:“宁波海事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捷盛6”船:船籍港:宁波;船舶类型:绞吸式挖泥船;船舶识别号:CN20088151096;船舶登记号:070108000277;船长:104.80米;型宽:18.20米;型深:5.20米;总吨:2853;净吨:856;主机:无;制造厂:南通港闸船舶制造有限公司;建成日期:2008年8月1日。现停泊于广州市海鸥岛救捞局码头。
二、变卖依据:本院(2018)浙72执恢111号之二执行裁定书,裁定变卖“捷盛6”船。
三、看船事宜请与本院执行庭联系:0574-89285053(江)
四、竞价规则:起拍价1000万元,变卖预缴款1000万元,(包括保证金100万元),加价幅度5万元的倍数。
五、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变卖期内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五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变卖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特别提醒: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确认。由于船舶变卖期间可能存在燃油损耗,故燃油数量以交接时实际存量为准。
七、对船舶能否办理船检登记入籍等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并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相关手续的后果自负。
八、船舶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到船舶登记部门办理。所涉及的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监督电话:0574-89285050(李)。
案件情况、看样咨询,承办法官:0574-89285053(江)。
看样联系人:13706803212(陈)(看样请先与承办人联系)。
拍卖程序类咨询,请先拨打淘宝网技术服务电话:400-822-2870。客服无法办理或需要法院办理的,对外委托管理部门联系人:0574-89285028(陈)。
本院地址:宁波海事法院 宁波市鄞州区会展路727号。
本院网址:www.nbhsfy.cn.
本公告链接“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
特此公告。
宁波海事法院
2019年11月21日
变 卖 须 知
(2019)浙72网拍10号
本院将于2019年12月2日10时起至2020年1月31日10时止在本平台,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定,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可委托他人参与竞买。竞买人委托竞买的,须在2019年11月30日16时前向本院对外委托管理部门办理委托手续:将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信息(营业执照、身份证双面)、手机联系方式*2、竞拍标的物名称传真至本院对外委托管理部门,以供在拍卖平台输入委托信息。变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截止2019年11月30日16时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联系人电话:0574-89285028(陈)。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9年11月25日16时前向本院执行庭江法官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联系人江法官:0574-89285053。
五、“捷盛6”船以现状变卖,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变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后果自负。
六、竞变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出价应买前,按网变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1000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后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变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同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予缴纳,并在成交后3天内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公章、保证金支付书面凭证等相关材料到宁波海事法院研究室审管办,宁波市鄞州区会展路727号,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逾期不签署的,视为放弃,法院重新变卖。联系人:0574-89285028(陈)。
八、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三天内将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户名:宁波海事法院执行庭执行款专户,账号:39012001040023081,开户行:农行宁波市分行营业部),并携带银行支付书面凭证至本院执行庭办理移交等手续。联系人江法官:0574-89285053。
买受人逾期不支付变卖款,法院可以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变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一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九、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一、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二、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变卖开始前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三、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本院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本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四、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院监督电话:0574-89285050(李)。
案件情况、看样咨询,承办法官:0574-89285053(江)。
看样联系人:13706803212(陈)(看样请先与承办人联系)。
拍卖程序类咨询,请先拨打淘宝网技术服务电话:400-822-2870。客服无法办理或需要法院办理的,对外委托管理部门联系人:0574-89285028(陈)。
本院地址:宁波海事法院宁波市鄞州区会展路727号。
本院网址:www.nbhsfy.cn.
宁波海事法院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