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桂钦海运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盛安达12”船舶拍卖公告
本拍品为钦州市桂钦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钦海运)破产清算案件中桂钦海运拥有的相关资产,经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申请,钦州市桂钦海运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通过阿里拍卖网络平台处置本拍品。
管理人将于2019年10月6日09时至10月6日16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点此查看竞拍网址
一、拍卖标的
桂钦海运名下船舶“盛安达12”轮(根据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评估报告显示,“盛安达12”轮评估价为771.50万元)。
起拍价:人民币617.20万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30.86万元,增加幅度:人民币3万元。
二、拍卖方式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买受人须按竞拍价购买拍卖标的,尾款(拍卖成交价扣除保证金后的尾款)在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50%尾款,在拍卖成交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尾款。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工作时间内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管理人联系,由管理人安排看样。
联系人:陈女士,电话:18177922016,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18号南宁青秀万达广场东3栋(万达金座)4418室。
四、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桂钦海运及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任何法律瑕疵、质量瑕疵、使用功能瑕疵、数量减少、灭失、与图片或者公告不符以及其他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2.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的实际接收、所有权及相关证照过户等事宜由买受人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且自担所有风险。管理人提供协助。
3.“盛安达12”轮出租给洋浦隆鑫船务有限公司经营,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为2018年11月17日至2019年2月17日止,租赁合同到期前30日内,双方均未提出期满终止合同的,期满后租赁期限自动延长1个月;因桂钦海运重整或破产工作的需要,桂钦海运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但须提前10日告知承租人。截至本拍卖公告首日,“盛安达12”轮仍由承租人经营。
买受人成交拍卖标的后,需承继桂钦海运继续履行《关于“盛安达12”轮<船舶包租合同>之补充协议》。
钦州市桂钦海运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9年9月19日
桂钦宣告破产裁定书(2019)桂07破1号.pdf
法院决定书.pdf
12轮船舶所有权.pdf
2019年9月8日第一次拍卖,起拍价771.50万元,流拍
2019年10月6日拍卖成功,成交价73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