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事法院关于“闽东渔64587”船舶拍卖公告
本院受理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山县支行申请强制被执行人沈俊清履行(2018)闽72民初174号民事判决书项下义务一案,已作出(2018)闽72执187号之一执行裁定书,拍卖抵押船舶“闽东渔64587”号船。现定于2018年12月24日上午10时至12月25日上午10时公开拍卖被执行人沈俊清与案外人林艺兰共同所有的“闽东渔64587”号船。现公告如下:点此查看竞拍网址
一、拍卖标的:“闽东渔64587”号船,现停泊于东山县陈城镇宫前村。评估价3059600元。
起拍价:3059600元,保证金:611920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拍卖标的基本状况:
船名:“闽东渔64587”号船;船舶种类:钢质国内单拖渔船;建成日期:2016年1月19日;造船厂:东山县群铭船舶有限公司;船长:30.27米;型深:3.4米;总吨:177;净吨:61;主机: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制造6190ZLC1一台;主机功率:440KW,转速1200rpm。
以上信息根据登记资料,仅供参考。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8年11月24日起至2018年12月23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特别提示:凡与“闽东渔64587”号船有关的债权人,应在2019年1月24日下午17时30分前,向本院申请债权登记。逾期不登记的,视为放弃在本次拍卖中受偿的权利。
咨询电话:0592-5289965
看船联系人小林:15059693201
债权登记电话:0592-5285123
拍卖裁定.doc
2018资165号.doc
2018年12月25日拍卖成功,成交价391.4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