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事法院关于“粤清远货3693”船舶拍卖公告(第二次)
本院依法作出(2017)粤72执615、616号之一执行裁定,对被执行人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水上运输船队、温远辉所属的“粤清远货3693”轮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点此查看竞拍网址
一、拍卖标的物:“粤清远货3693”轮,停泊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大风江钦州沙厂附近水域,其他基本信息详见标的物描述,有关该轮的检验、评估报告等详情,请在标的物介绍中下载相关的附件查看查看。
二、拍卖时间:2018年5月28日10:00时起至次日10:00时止。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竞价规则:起拍价113万元,保证金22万元,增价幅度为0.5万元。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四、凡与拍卖船舶有关的债权人,应于第一次拍卖公告见报第三日起60日内向本院申请债权登记,逾期不登记的,视为放弃在拍卖价款中受偿的权利。
五、咨询电话(债权登记):020-34063863,80929121。
咨询电话(看样):020-80929073、80929079。
咨询电话(网拍):020-34063680、 89104345。
监督电话:020-34063336、89024639。
网技术支持:4008222870。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五月九日
GM18S008“粤清远货3693”状况检验报告.doc
执行裁定书之一拍卖-36933698.doc
评估报告3.16.doc
2018年5月8日第一次拍卖,起拍价141万元,流拍
2018年5月29日第二次拍卖成功,成交价138.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