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海事法院定于2024年3月14日10时起至2024年3月1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第二次拍卖)(网址http://sifa.jd.com/2367),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楚天1188”轮相关参数如下:
船型:散货船;总长:93m;型宽:11.8m;型深:2.8m;总功率:180kW*2;总吨:923;净吨:516;登记所有人:彭光军;船舶建成日期:2011年3月12日;船舶停泊地:湖南省汨罗市屈子祠渡口附近水域。(详见附件《“楚天1188”轮技术状况评估报告》)
起拍价:64万元,保证金:12万元,增价幅度:3000元(或其整数倍)。
二、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本院依法成立拍卖委员会,并采用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实施拍卖。本次拍卖以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进行,起拍价即保留价。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系统自动延时5分钟。(详见拍卖须知)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竞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拍卖竞价前有意竞买人须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包括但不限于联合竞买),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四、咨询时间与方式:自即日起至拍卖日前接受电话咨询(027-68857509)。看样时间定于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3月13日(节假日除外),请有意竞买者与现场看样人(电话:15927752072)联系前往拍卖标的物所在地查看。
五、标的物现状: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
1.本标的物不包含相关证书资料,本院未持有本标的物相关证书资料。
2.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船检、过户、登记入籍等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有意竞买者亲自到相关部门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的认可,责任自负。
3.本标的物竞得后,在停泊地点以实物现状交付。本标的物尚余燃油若干(油品类型和数量以实际交付为准)。所剩燃料油以市价结算,并由竞得人在拍卖价款之外另行支付,如需移泊,请竞得人务必先行至主管职能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4.法院提供的船舶资料中《船舶国籍证书》记载本船船舶种类为散货船,《内河船舶检验证书簿》记载本船船舶类型为自卸砂船,实船为自卸砂船。
5.《船舶国籍证书》及《内河船舶检验证书簿》记载本船总长为93.0米,实船测量船舶总长约为63米(不包括传送皮带架长度),因条件限制,艏部传送皮带架长度无法测量,目测传送皮带架长度约为30米。
六、支付方式: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武汉海事法院,拍卖余款在成交之日起5日内汇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武汉海事法院;一案一账号:9902001790708828;开户银行:民生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开户联行号:305521005234;银行转账附言栏请务必备注“2023执恢155号拍卖余款”字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竞得人凭法院出具的所有权移交证明等文书自行到登记部门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八、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竞拍结束后,本院将根据拍卖结果生成《成交确认书》。
九、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及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特此公告
武汉海事法院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