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将于2023年6月8日10时起至2023年6月9日10时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点此查看竞拍网址
一、拍卖标的:“闽霞渔运 01813”轮;船籍港:霞浦;船舶种类:捕捞辅助船;总吨位:117.0;净吨位:45.0;船长:29.23米;型宽:6.0米;型深:2.95米;建造完工日期:2002年9月15日;该船目前停泊在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鹿港船厂。
二、拍卖依据:本院(2022)浙72执保516号执行裁定书,拍卖“闽霞渔运 01813”轮。
三、该船目前停泊在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鹿港船厂,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6月7日(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和看样预约,集中看样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咨询联系电话:0574-89285046(姚),看样联系电话: 13506511547(陈)。
四、竞价规则:起拍价1元,保证金10万元,加价幅度5000元的倍数。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本标的物拍卖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特别风险提醒:
1、霞浦县海洋与渔业局函复,“因继承、赠与、法院判决、拍卖等发生海洋渔船所有权转移的,参照购置海洋捕捞渔船的规定申请办理船网工具指标和渔业捞许可证。依法拍卖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以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海洋渔船的渔业船网工具指标申请;已经受理的,不予批准:(六)除专业远洋渔船外,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登记地为非沿海县(市)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户籍所在地与企业登记地不一致的”等相关规定,在授权审批权限范围,霞浦县海洋与渔业局仅受理符合受理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的渔业船舶市内转移确认事项,宁德市海洋与渔业局受理渔业船舶省内跨设区市转移确认事项。
2、宁德市海洋与渔业局函复,依据规定,因法院判决、拍卖等发生海洋渔船所有权转移的,参照购置海洋捕捞渔船的规定申请办理船网工具指标和渔业捕捞许可证。依法拍卖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国内捕捞辅助船的总量控制应当与本行政区域内捕捞渔船数量和规模相匹配,其船网工具指标和捕捞许可证审批按照捕捞渔船进行管理。购置国内海洋捕捞渔船的船网工具指标随船转移。国内海洋大中型捕捞渔船不得跨海区买卖,国内海洋小型捕捞渔船不得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买卖。船长大于或者等于 12米的海洋渔船属大中型渔船,船长小于 12米的属小型渔船。对竞买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做了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海洋渔船的渔业船网工具指标申请:(1)户籍登记为一户的申请人已有两艘以上小型捕捞渔船,申请制造、购置的;(2)除专业远洋渔船外,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登记地为非沿海县(市)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户籍所在地与企业登记地不一致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购置国内海洋捕捞渔船的,由买入地省级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审批。因此,如国内海洋大中型捕捞渔船未跨海区,但跨省买卖的,建议充分征求买入地省级渔业主管部门意见。
3、竞买人仅限于户籍地在福建省内的自然人或企业注册地为福建省内的法人,竞买人需要具备相关法律规定的竞买资格。竞买人应向相关主管机关咨询竞买资格,如不具备竞买资格而竞得船舶的,视为悔拍,应承担悔拍的相应法律后果。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质量瑕疵和权利瑕疵保证(包含已知和未知的瑕疵)。此外,有船舶剩余燃油以及评估后有新增的其他船舶备件等物料数量以船舶交接现场实际测量计算为准,根据相关评估价格及船舶交接时市场价格结算,由买受人在拍卖价款之外另行支付或协商解决。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对船舶能否办理船检登记入籍等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并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相关手续的后果自负。
七、船舶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到船舶登记部门办理。所涉及的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承办法官:0577- 88991885(池)
对外委托管理部门联系人:0574-89285046(姚)
监督电话:0574-89285050(王)
拍卖程序类咨询,请先拨打淘宝网技术服务电话:400-822-2870。客服无法办理或需要法院办理的,对外委托管理部门联系人:0574-89285046(姚)
本院地址:宁波海事法院,宁波市鄞州区会展路727号。
法庭地址:宁波海事法院温州法庭,温州鹿城区车站大道234号神力大厦2楼。
本院网址:www.nbhsfy.cn
本公告链接“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
特此公告
宁波海事法院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