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城”一般干货船竞拍特别规定
一、本特别规定作为《竞拍规则》的补充,与《竞拍规则》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竞拍标的:
“锦江城”:一般干货船;船籍港:武汉;船级:国内CCS;总长:98.00m;船长:91.50m;船宽:15.80m;型深:7.40m;空载吃水:2.862m;满载吃水:5.9m;空载排水量:1354.890t;满载排水量:6784.530t;总吨位:2985;参考载货吨:5146t;主机:无锡安泰G8300ZC16BH柴油机1台,额定功率:1765kW;船舶建造地:乐清市七里港船厂;建造完工日期:2005年01月07日。(以上数据仅供参考)。
以上数据为船舶证书所载数据,仅供参考,竞拍标的以看样时的现状为准,如实际情况与上述数据有出入,不影响本次竞拍成交和竞拍成交价。
三、关于瑕疵担保责任:
本次竞拍标的以现状为准,标的物的实际情况以竞买人实地看样为准,竞拍成交后,本公司和委托方不承担竞拍标的任何瑕疵责任和质量问题。
四、竞拍方式:
若有两家以上(包括两家)竞买人参加报名,网络竞拍正常进行。若报名人数不足两家或无人应价,则流拍。本次竞拍设有保留价,不达保留价不得成交。
五、报名相关事宜:
1、本次竞拍接受自然人或公司的报名参拍。
2、本次竞拍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资金代打(即如果是个人参拍,须本人报名汇款及签署相关协议;如果是公司报名参拍,则须通过公司报名及通过公司账户汇付保证金和船舶余款)。
六、买受佣金:
本次竞拍成功后,买受人须支付成交价的1.2%佣金,该佣金随同船舶尾款一同支付到宁波市船舶交易市场有限公司账户中(与保证金账户相同)。
七、竞拍成交:
1、竞拍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当天以电邮或者传真形式对竞拍成交信息进行确认,并在竞拍后的两个工作日内与本公司签订正式竞拍成交确认书。
2、竞拍成交并签署竞拍成交确认书后,买受人即可派1-2名代表上船看管,相关费用和安全责任由买受人自负。未成交者的竞拍保证金在竞拍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退回。竞买保证金不计息。
八、标的的过户(注销)和移交:
1、如本船在2018年6月19日竞拍成交:
买受人必须在2018年6月26日下午16时前付清全部成交款及佣金,逾期按违约论处。原船舶所有人在签署船舶交接确认书后的10个工作日之内办理该船相关的所有船舶注销手续。最晚船舶交接日:2018年6月29日。
2、标的移交地点:福建沿海锚地;移交方式:买受人自提。
九、相关费用:
1、本次竞拍,卖方不提供船舶及剩油的发票。其余转让过户时产生的所有税、船舶交易费等,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2、本次竞拍标的不含随船所存的油料。船舶交接时,双方对船上剩油进行现场测量,油价参考交接地当天中燃公司实际牌价,交接当日买方须一次性将剩油款付清,油款直接汇入卖方(船舶所有人)指定账号。
3、以船舶交接确认书的签署为界,船舶交接确认书签署前标的产生的一切费用及保管责任由委托人承担;船舶交接确认书签署之后,标的所产生的费用及风险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的保管责任也由买受人承担。(签署船舶交接确认书前,买受人应付清所有船款及相关费用)
十、未尽事宜由拍卖人、委托人、买受人协商解决。
宁波市船舶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4日
2017年9月20日第一次拍卖,起拍价830万元,流拍
2018年6月19日第二次拍卖,起拍价798万元,流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