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事法院关于“浙象渔油00205”船舶拍卖公告
本院将于2017年11月30日10时至12月1日10时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点击查看竞拍网址
一、拍卖标的:“浙象渔油00205”船,捕捞辅助船,总长30.5米,船长26.1米,船宽5.3米,型深2.45米,总吨位94,净吨位35,核定作业区域:石浦港内。建造完工时间1994年8月15日,建造厂:象山县石浦葛峙山船舶建造厂。现停泊于宁波市象山县大塘港。看管联系人苏:13805885471。
二、拍卖依据:本院(2016)浙72执508号执行裁定书,拍卖“浙象渔油00205”船。
三、看船事宜请与本院执行庭联系,王法官:0574-87789269。
四、竞价规则:起拍价56万元,保证金10万元,加价幅度5000元的倍数。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所有权移交证明自行到登记部门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船检登记入籍等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并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相关手续的后果自负。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与该船有关的债权,自本公告见报之日最后一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立案庭申请债权登记,公告期间届满不登记的,视为放弃在本次拍卖船舶价款中受偿的权利。
债权登记0574-87846780;承办人王法官:0574-87789269
本院对外委托管理部门,李法官:0574-87847405。
监督电话:0574-87880691。
技术咨询:400-822-2870。
特此公告。
宁波海事法院
2017年10月27日
浙象渔油00205市值评估报告.doc